政府信息公开
小心!这种行为是违法违规的!

发布时间:2024-02-1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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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有“中介”冒充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并收取高额手续费,有人已上当受骗。在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广大缴存职工:满足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均可自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中介”,无需手续费,切勿相信找上门的“内部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理由如下:

一、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在义乌市行政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可以办理提取。

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浙江省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子女)在义乌市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均可办理提取。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浙江省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子女)在义乌市或户籍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均可办理提取。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浙江省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直系亲属(双方父母、子女)在义乌市或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停缴住房公积金并封存个人账户)满6个月未重新就业、在异地无正常缴存状态的账户,可以办理提取。

六、离休、退休提取

缴存职工离休、退休后,可以办理提取。

此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等理由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浙里办”APP自行办理,也可以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91号住房公积金咨询台、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门街639号)一楼大厅、合作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合作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

工商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篁苑路128号

港城支行

工人北路136-2号

江南支行

南门街452号

丹溪北路支行

丹溪北路677号(天恒酒店一楼)

江东支行

宾王路388号(时代广场一楼)

佛堂支行

佛堂镇建设中路59号

农业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宾王路181号

经发支行

贝村路207号

农商支行

国际商贸城30号门

建设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稠州北路468号

开发区支行

新科路33号

佛堂支行

佛堂镇建设中路108号

上溪支行

上溪镇四通东路62-70号

后宅支行

黄龙小区4号楼1-7号地块

(稠州北路N16-22号)

之江分行

江东南路109-113号

江滨支行

经发大道230-1、230-2号

中国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稠州北路500号

福田支行

工人北路1149-1155号

福通支行

国际商贸城一区东辅房B区048号

佛堂镇支行

佛堂镇朝阳路88号

交通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金融8街88号福田银座A座一楼

邮储银行

北苑支行

望道路288号

农商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城北路677号

北苑支行

北苑路51号

鹏城支行

城中西路208号

佛堂支行

佛堂镇双林路3号

大陈支行

大陈大道320-328号

廿三里支行

信联街60号

稠州银行

义乌分行营业部

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中信银行

篁园支行

篁园路100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提醒大家:“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相关政策,且提取时中心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缴存职工收取手续费。”所谓“中介”正是通过伪造虚假材料进行“骗提”,骗提行为一经发现,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失信登记、追回资金、情况通报、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位缴存职工通过正规渠道合法合规提取公积金,切勿相信办事网点以外的所谓“内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