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义乌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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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02-2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0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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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促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诚信、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义乌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处理办法》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对《处理办法》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南门街639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66442740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
联系人:贾玮 联系电话:85458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