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471653W/2024-54979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建设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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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1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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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国企、平台,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物业服务、燃气经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确保我市建设领域复工开好局、起好步,筑牢全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决定建设领域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检查方式:本次检查企业自查与建设局监督检查同步进行。

二、检查重点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落实情况;各方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落实情况;“开工第一课”组织开展情况。

(二)行业领域重点内容

1.城镇燃气领域。各燃气企业供气场站安全生产和保障供应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瓶装燃气实名制销售和入户安检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2.城市设施运行方面。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城市隧道、城市绿化、排水管网、城市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3.物业管理方面。对物业管理小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检查消控室值班及持证上岗情况、泵房运行情况、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电瓶车管理情况及防汛防涝物资准备情况等。

4.建筑施工领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实施、全过程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复工前检测、维保落实情况;《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现场管控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情况;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及安拆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及使用、施工现场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高处作业管理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岗前安全交底、应急救援演练、现场作业风险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制作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五水共治、消防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根治欠薪六项制度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收心归位。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进入复工复产高峰期,要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长假后员工容易出现的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假期综合症”,开展收心教育,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收拾心情,全身心投入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状态。

(二)认真自查整改,严格监督执法。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自查整改工作,严格履行复工验收手续,未经自查合格的,不得复工。对不按相关要求进行节后复工检查、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复工教育上岗作业、未经同意擅自复工等情况的,市建设局将依法严肃予以查处。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