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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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6日至8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金融办党组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压实压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措施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10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金融办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10月20日,金融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条学习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金融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思想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起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送审稿经市委巡察办等单位初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金融办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送审稿),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正式行文报送市委巡察办等单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成效。整改工作启动后,金融办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及各科室,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责任分工清单确定的内容时限和分工,从严从细落实整改工作,并按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11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巡察整改措施落地。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2项,追缴资金10.895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4人,书面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4人。
一、关于“金融赋能我市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加强金融工作统筹。抓好经济指标增长,紧盯市里下达任务统筹金融机构逐月攻坚,2023年存贷款余额10226.6亿元,同比增长12.7%,月均增速15.8%,成为全省首个迈入万亿大关的县级市;完善全市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季度攻坚、年度考核更加突出存贷款增长、结构性指标等重点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政府性资源配套;强化与垂直部门的业务合作,会同人行、银保监组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金融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投用重大项目金融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对接项目10个,授信28.2亿元。
(二)纵深推进金融改革。认真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近年来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晾晒成绩、查找问题、剖析原因;专题开展“改革需求大调研”,成立深化金融改革课题工作专班,形成深化金改调研报告;加快推进深化金改方案顶层设计,委托人总行金融研究所专家团队开展新一轮金融专项改革顶层设计课题研究,近期来义实地调研;强化“一把手抓改革”,将金融改革列为全办2023年三大攻坚战之一,主要领导每月例会研究推动,业绩晾晒上墙。
(三)强化金融服务自贸区建设。对《关于支持金融业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自评估,得分85.57分,执行状况良好;大力推进资金自由改革新举措,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在稠州商业银行揭牌,中信银行成功落地首笔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义支付”获得外汇结算资质,外国人集成服务改革获张雁云副省长批示肯定;开展资金自由改革回头看,将进一步便利自贸区企业外汇管理、强化进口贸易金融赋能等纳入新一轮金改顶层设计。
(四)多措并举丰富数字人民币应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开展数字人民币宣传活动共计10余场;召开小商品市场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推进会,采取补贴优惠等方式鼓励市场商户使用数字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底,国际商贸城线下在营商户支付场景覆盖率达90%以上,线上Chinagoods平台覆盖率达 95%以上;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优秀创新应用评选活动,共征集创新应用14个,选出优秀案例5个。
(五)统筹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承办浙江省小贷协会15周年庆典、金华金融组织联合会工作交流会等活动,邀请领导、专家、同行交流堵点问题和发展思路;推进机构“有机更新”,推动空壳类地方金融组织良性退出,并积极向上争取新设典当行等牌照;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业务,进一步拓宽业务场景;将地方金融组织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考核体系,营造奖优罚劣的考核导向。
二、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仍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深入推进金融活水润泽实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银行行长下基层、金融顾问进企业、政策产品进园区”等活动,2023年累计走访服务企业9060家次,解决融资需求383亿元;完善信贷指标考核导向,推动银行加大制造业投放,2023年全市新增制造业贷款111.1亿元,同比增长15.6%,高于贷款平均增速4.1个百分点;制定金融机构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涵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地方金融组织等,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
(二)全力化解融资难点堵点。引导政策性担保加强银担合作,创新“普惠保”“汇率避险保”等小微专项产品,2023年政策性担保在保余额43.38亿元,支农支小比例从2019年末的54.9%上升至95.9%;结合“四大双千”活动组织银行加大外贸企业走访力度,2023年累计走访外贸企业462家次,解决融资需求23.1亿元;落实《关于支持金融业服务自贸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导金融机构推出跨境闪贷、出口E融等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便利化融资。
(三)打好企业上市组合拳。出台上市新政10条,对境内首发上市、外地上市公司迁入较原政策给予翻番奖励,上市最高奖励金额提升至2400万元;完善上市培育机制,建立健全上市培育“白名单制度”、上市政务集成服务“一件事办”等8项工作机制;搭建交流互通平台,设立资本学堂,于2023年10月举办首场活动,此外开展上市沙龙等活动4场;强化上市梯队培育,2023年新增卡游动漫等上市服务签约企业4家,新增矿山机械等挂牌企业5家;鼓励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支持华统股份、浙江世宝定向增发,商城展览成功挂牌新三板。
三、关于“‘信用义乌’品牌打造系统性持续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力度。打造特色应用场景,深化迭代30+70百项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推出“信义商”等特色场景,3个案例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全力提高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围绕15个短板指标攻坚,推动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链接;开展信用评价办法的修订,已梳理形成《义乌市公共信用评价办法》新修订版初稿,后续将根据省级信用评分办法修订进程持续推进。
(二)提升信用赋能市场主体能力。高质量推动“信义商”试点落地,形成“信义商”评价指标2.0版,构建集市场贸易、信用监管、要素配置、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场景,该做法获评全省信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十佳案例;深化“信义商”与“清廉商户”有机融合,将“清廉商户”评选结果纳入全市信用评价,设立“清廉E贷”专属产品;丰富“信用金融”应用,创新打造信用数智中台和风险预警中台,赋能“信用+金融”产品,目前已为市场主体授信7亿元。
四、关于“金融风险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筑牢“两链”风险化解防线。建立不良资产报送机制,对重点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协调;强化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对接,深化府院协同联动,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
(二)强化新型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健全“1+8+N”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2023年开展联合执法70余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20余起;落细落实“天罗地网”平台工作任务,累计处置预警任务167条,100%完成核查处置;滚动式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成功挤压清退机构5家,其他机构落实属地镇街实行重点管控,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强化意识形态理论学习,认真组织讨论发言、做好学习记录,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个人发言4次,中心组成员个人分别发言4次;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会议精神、文件进行补学,办领导专段补充陈述年度述责报告中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修订《金融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金融办新闻发言人制度》,出台《金融办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通报制度》。
(二)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第一时间对弱口令、敏感信息隐患进行整改销号,在“义网智安”中更新报备金融办系统网站网址;开展全面自查,对全办终端办公网络进行改造,摸清网络资产底数,建立网络资产台账,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学习网络安全及舆情防控等文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认识;完善网络安全工作和舆情工作制度,修订《金融办网络安全管理办法》《金融办网络舆情工作制度汇编》等制度文件。
六、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扎实,“清廉金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组织专人完成领导班子岗位廉政风险排摸和2019年新进9名干部的“一家两制”排查,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2023年召开4次;每月召开主题党日,2023年召开12次;做好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前廉政警示;追究相应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填报不全、资金奖补发放等多个问题的责任人相关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文件,促进队伍正风肃纪正规化、常态化。
(二)擦亮“清廉金融”建设品牌。将清廉金融工作纳入全办重点工作,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逐项推进落实;与数管中心做好清廉督办应用工作对接,发动金融机构在大厅放置展板、宣传片及宣传手册;向市纪委监委报送4家金融机构清廉单元示范点;出台2023年清廉金融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均已完成;组织金融机构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金融机构清廉金融工作汇报,定期进行会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清廉金融工作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考核内容。
七、关于“财政资金政策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明晰政策边界。认真开展复查核实,2020年3月以后,企业担保额度均以实缴税收作为计算依据;理顺与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工作关系,日常以监管和业务指导为主,除历史遗留的单户单审业务外,其他业务均由担保公司依法依规实行市场化运作。目前政策性担保公司已完成阶段性转型,主要业务“普惠保”“汇率避险保”均为市场化银担合作产品。
(二)建立健全资金兑付规则。严格执行兑付政策,对本年度递交的财政奖励申请,按照兑付要求给予审核,加快财政兑付进度;规范兑付流程,制定《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财政奖励兑付细则》,根据企业性质、符合财政奖励时间点、奖励金额大小等关键点,明确资金兑付先后排序及标准。
(三)严格执行资金奖补政策。及时清退超额补助资金,2023年12月,多付资金已全部退回我办账户,对时任科室负责人采取书面检查的纪律措施;举一反三对历年政策性担保财政补助事项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其他超范围奖励的情形;在2023年财政补助兑现工作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严把审核关、依法合规开展兑现工作。
八、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提升政策执行质效。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正在执行的转贷通、政策性担保、上市补助等惠企政策开展自查,对相关涉企补助条款进行再审核,未发现落地不及时的问题;建立完善惠企政策财政兑付机制,现执行的涉财政补助事项已全部上线“一网通服”涉企政策服务平台,严格按照“一网通服”规范兑付流程及标准,确保政策落地及时有效。
(二)及时开展政策研判和修订。我办分别于2020、2022年两次修订完善“转贷通”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市场主体转贷便利度;举一反三对正在执行的金融政策开展自查,未发现其他政策滞后现象;对2023年6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全文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分修订条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三)加强金融业务能力建设。完善政策制定流程,邀请券商、会所、律所等机构专业人员参与相关政策制定,提高政策专业性及可实施性;加强干部素质教育,积极组织干部运用“凤凰丹穴”“学习强国”“浙里学习”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并通过“资本学堂”“主题党日”活动共进行线下集中培训6次。
九、关于“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制度。对全办涉密文件进行排查,严格落实涉密文件收发、复印、归档保管规定,设立专门档案室,对涉密和非涉密文件档案分开存放;确定我办1名正式党员干部作为保密联络员,涉密接触人员均签订保密承诺书,纳入涉密人员管理,针对涉密文件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对保密责任人采取批评教育措施;强化保密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完善工作制度,修订《金融办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十、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遵守党员发展程序。召开支委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党务工作者进行相应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全面梳理14名党员干部档案,查漏补缺,归集档案14份;建立《金融办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强化跟踪、确保时效。
(二)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规范。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对党支部工作计划、党务公开栏、党费收缴、十二分制加扣分等台账进行排查,排查并整改问题2个;严格按照《准则》,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2023年召开主题党日12次、组织生活会1次、谈心谈话16人次、班子讲党课6次;建立《金融办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强化对党建工作台账的督导检查。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全部经办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补充2019年以来的中层干部调整一人一档相关资料2份,追究1名干部相关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整理下发党组会议纪要,强化执行跟踪督办。
(二)规范干部选拔流程。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文件,加深对选人用人政策理解;全面梳理相关政策文件资料编印成册,作为日常工作的工具书,今后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和程序推进。
十二、关于“三重一大”议题记录不严肃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夯实“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在“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中将派驻纪检组提出的建议补充记录完整,并举一反三对“三重一大”记录开展全面自查,目前暂未发现其他问题;根据巡察指出问题,修订《金融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学习。
下一步,金融办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二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党组书记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诚拥护核心、紧跟看齐核心、坚决维护核心,对党绝对忠诚,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问题整改、巩固巡察成果与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职责相结合,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努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507971;邮寄地址: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10楼综合科),322000(信封上注明“对义乌市金融办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wjr2015@126.com。
中共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
2024年 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