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5 08:39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6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对照、坚决整改,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10月1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中心党组马上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盛庆生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把握整改要求,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中心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反馈的23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11月27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未有信访件移交。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尚未整改到位1个,整改完成率95.65%,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6项,追缴资金1.6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促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对照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不折不扣完成各项任务,中心支部每周安排两个半天针对三本必读书目开展集中自学,安排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循迹溯源学、主题宣讲学。二是谋划下步工作重点。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开展“再创新辉煌,义乌公积金怎么干”大讨论,谋划研究2024年度中心重点工作,明确“1133”工作体系。三是完善政策体系。结合灵活就业人员、贷款职工等不同群体特点出台相应的惠民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涵盖灵活存取、优化住房套数认定等当前房地产市场热点问题。
(二)强化调研,破解发展难题。一是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组成调研组面向市场经营户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扩面调研,形成《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课题调研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形成《义乌市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增值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二是开展走访宣传。10-12月期间,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走访27家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动员企业应缴尽缴,听取职工意见建议,现场解答企业、职工公积金疑问。
(三)深入探索,提升资金质效。一是开展项目调研。委托浙江明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发展保租房的可行性调研,目前调研仍在进行中。起草《关于开展公积金增值收益使用制度改革的请示》,并与市财政局进行深入对接,尽力争取支持。二是探索保租房项目可行性。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多次赴恒风集团,专题对接轻轨站保租房项目合作可行性。并与建设局一起召集我市15个保租房项目建设运营责任人召开了讨论保租房支持政策座谈会,就开展保租房项目进行深入探讨研究。三是争取上级支持。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向省建设厅汇报,恳请省建设厅支持我市开展用增值收益发展保租房试点工作。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扩大政策覆盖面。2023年,中心开展政策宣传31次,参与社区服务市集进行政策解答10次,组织社区工作员、网格员等一线人员进行政策培训16次。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18.28万人,同比增长10.45%。
(二)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增加业务咨询渠道。8月29日起,中心一楼大厅设立咨询、接访服务台,为群众现场解答在公积金业务上的问题,并提供业务办理服务,截至2023年12月底共接待560批次共计609名职工。实行咨询电话24小时延时服务机制,在非工作时间接听咨询电话112次,为缴存职工解决缴存开户、贷款政策咨询、提前还贷等各类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解答。中心微信公众号2023共发布政策宣传类推送31篇,以私信形式为缴存职工线上答疑50余次。三是开展业务培训。自9月以来,对归集银行中行开展缴存业务专题培训1次,对农行、农商、稠州、兴业等有新增贷款业务网点或新纳入委贷业务合作的银行进行了贷款业务强化培训2次,确保提高延伸网点服务质量。
(三)维护职工权益。一是制定《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监督检查制度》,由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抽查了9家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检查发现各企业均依法依规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二是助力缴存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监督检查,已成功帮助4名职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学习研究。按要求专题研究舆情安全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网络舆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
(二)规范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配备学习秘书,拟定学习主题并按要求逐一开展,做好学习资料收集归档。并邀请市委巡听旁听组相关领导参加月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并对学习方式、发言内容进行监督指导。
(三)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闭环。建立完善网络意识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网络舆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题学习研究,并形成分析报告。督促各瞭望哨哨兵及时接收上级指令,上报舆情信息。
四、关于“落实‘四责协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再次进行学习,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各科室负责人梳理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汇总至综合科,形成单位的风险防控清单。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从工作实际出发,摸排工作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加强作风建设。一是严查工作纪律,并以书面形式下发检查通报。二是加强对中心重点工作进展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召开两次工作例会,各科室就近期重点工作及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领导班子对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部署。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中心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普通干部谈,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充分了解思想动态,暂未发现问题。
五、关于“业务管理不够规范,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业务控制规范。一是建立《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控制规范(试行)》《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在业务线学习会议上重申岗位职责,明确业务规范,对欠缴单位要及时进行催缴,对贷款岗和提取岗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轮换。同时,对合作银行驻点工作人员及网点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二是针对巡察发现退休后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时办理退缴手续,未按规定及时缴纳的单位及时催缴。
(二)优化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在贷中审核上对二次初审环节进行整改提升,实行双岗初审制,初审A岗审核后再由初审B岗重新按程序审核一次,形成互相监督,减少审核差错。各业务岗位均要严格按规范办理各项业务,贷款初审岗位在启动新建商品房贷款审核程序时,务必要先核查该楼盘是否已办理准入手续,未经准入的楼盘一律不进入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实行准入楼盘公示机制,对合作期内的楼盘进行统一公示,使准入信息有据可查,贷前资质审核更完善。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财务报销。一是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出差报销、接待等内容。二是按规范流程进行审批。出差事项均进行事前书面审批,根据市统一安排,利用“浙政钉”-“浙里报”线上平台对每一笔报销业务逐级进行审批。对公务接待等报销过程中产生的审批单、发票、清单等材料予以留存。三是规范经费支出,退回列支不规范资金。四是按规定收取个人工会会费。
(二)加强食堂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食堂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堂人员管理等问题。规范食堂各项支出,每笔支出费用逐级审批签字,明确食堂厨工工资从食堂经费中列支,形成互相监督机制。
七、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加强对《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的学习,明确应上会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特别事项等,对于需上会议题必须做到应纳尽纳。
(二)强化领导班子战斗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中心各班子成员AB岗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班子带头下沉一线宣传政策、现场服务,全年开展政策宣传31次,参与社区服务市集进行政策解答10次,组织社区工作员、网格员等一线人员进行政策培训16次。
八、关于“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赴李祖村开展循迹溯源学,邀请党校老师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抢当中国式现代化典范》主题宣讲,组织党务干部学习《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
(二)党员带头。将各项重点工作细化,责任分解到人,由中心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领办。党员张利翰领办数据驾驶舱建设工作,预备党员张萍丽领办增值收益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贾玮领办义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三)争先创优。中心推选一线职工申报“最美公积金人”,参加金华中心举办的“为民有我,一线有我”主题演讲活动并获得三等奖;组织三名一线职工参加金华公积金系统“以知践行 服务争先”岗位技能竞赛活动,获得二等奖。
九、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每周两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提醒,学习业务相关规定。
(二)规范开展职级晋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职级晋升工作,程序到位,且职级晋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考察材料按要求及时进行归档,需纳入干部个人档案的材料已移交组织部档案室。
(三)优化制度体系。制定合作银行考核细则及退出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合作银行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至定期存款招投标评分中。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每年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加强定期核查。要求各公转商贷款银行每月仔细核对剩余公转商贷款并将余额上报,如发现有提前还贷未及时上报的,将在银行考核中相应扣分。
十、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审计整改未完成问题,中心成立封存账户清理工作专班,对未提取账户余额的死亡职工账户建立台账,逐一清理。经公安局、缴存单位协助和社会公示,有23名职工账户余额完成提取并销户,1名职工经与缴存单位核实确认为身份证号有误,已由缴存单位完成账户信息更正。6名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以公积金冲还贷的形式将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提取,并办理账户销户。通过公证提存业务将37名因家庭原因或联系不到家属无法清理的账户通过公证提存移交至公证处。后续将由公证处负责确认并联系死亡职工家属,联系相关继承人办理遗产公证,并根据公证结果处置财产。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改过程中,中心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识到巡察反馈的很多问题涉及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系统性问题,需要以钉钉子的精神和啃“硬骨头”的勇气,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持续不断抓好整改。下一步,中心党组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之以恒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中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