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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基金”来啦!申报指南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4-03-18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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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落实优秀人才奖励机制,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注协于近日启动2023年度行业人才基金奖励申报工作。

个人申请


除满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

(一)在本省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才基金奖励:

1.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期间取得硕士学位的或取得博士学位的;

2.参加财政部、中注协、中评协组织的行业各类竞赛,成绩名列全国前3名的;

3.考取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ACA)、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香港会计师(QP)等相关境外资格的;

4.通过选拔入选财政部、中注协、中评协的全国高端人才的;

5.担任财政部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准则、内部控制等类别委员会委员的,或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聘任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6.批准注册或同意登记后连续在我省同一家执业机构执业满五年的。

(二)首次入职的应届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从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人才基金奖励:

1.首次加入行业的从业人员;

2.已与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从业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专业阶段六科合格成绩的,或参加资产评估师全国统一考试,在同一次考试取得全科合格的;

3.参加财政部、中注协、中评协组织的行业各类竞赛,成绩名列全国前3名的。

机构补助

对列入省注协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面授培训班(不含分类分层人才、高端人才培养)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服务单位,以及对列入省注协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中注协、中评协远程教育现场培训班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服务单位,由省注协根据其考评情况给予补助;

参加中注协、中评协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在线培训的,根据中注协、中评协向专业培训机构购买网络在线培训服务所签合同或协议的实际应支付金额在人才基金中列支。

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流程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网站https://www.zicpa.org.cn/人才培养——人才基金”栏查询下载人才基金申请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人才基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省注协,联系人:李晓娜,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423号307室,电话:0571-88083889。

人才基金申请材料,由省注协秘书处负责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信息经省注协网站公示后,报请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省注协秘书处根据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的最终结果组织人才基金发放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