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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信访局(市社会治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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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6日至8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信访局(市社会治理中心)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信访局(市社会治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信访局(市社会治理中心)班子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市信访局(市社会治理中心)班子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对巡察反馈的29项问题逐项研究、剖析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整改措施。制定下发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任务分工表,严抓整改销号。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逐步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的长效工作机制。

对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7个,整改完成率93.1%,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7项;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帮助8人;提醒谈话7人。

一、关于“践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不够到位,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先后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会、信访工作务虚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把握“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的精髓要义,全体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研究谋划,精准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二)完善工作机制。深入践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要求,调整优化市领导下访接访安排,完善镇街班子成员开门接访、部门主要领导轮值接访等工作机制,出台《深化运用践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下访接访工作要求,丰富下访接访工作形式。

(三)抓好统筹协调。建立领导干部下访接访事项“储备库”,对下访接访事项建立跟踪协调处置闭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镇街、部门下访接访工作执行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先后2轮开展集中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限期完成开门接访执行不到位等23个问题的整改。

二、关于“统筹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不够有力,信访工作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整治提升。开展营商环境事项一次性化解率整治提升工作,2023年全市营商环境事项一次性化解率100%,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加强重大信访问题清单管理,排查上报清单问题292件次,纳入各级清单交办的100起事项全部化解销号,销号率100%,一起典型案例入选省级分清单示范案例。

(二)严抓质效提升。开展信访工作质效提升年行动,严抓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制定《义乌市初次信访事项责任落实及办理流程要求》并严抓落实,3次开展业务培训,每月开展办理质效检查,推动全年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分别达到98.37%、98.21%,信访事项办理质效进入金华各县市区第一梯队。

(三)强化跟踪督导。完善市镇两级联动会商工作机制,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处置疑难复杂信访问题45件次。积极行使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定期开展信访问题督导,提出工作改进建议6件次,完善政策建议1条,提出责任倒查建议9条。

三、关于“社会治理中心职责履行不够有力,社会治理基础仍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中心统筹管理。完善社会治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对中心日常工作纪律加强管理。优化提升“一站式接待”窗口服务功能,协调法院、信访、调解、志愿者等力量充实窗口力量配备,对群众来访事项精准分流,2023年10月以来累计接待群众8950余人次,中心运行整体高效有序。

(二)加强调解功能发挥。组建37人的专职调解员队伍,2023年共开展调解业务培训7次,并专门开展劳资纠纷、诉前调解等专题业务培训2次,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完善调解激励机制,出台《关于政府购买调解服务考核办法》,调动调解员队伍积极性,2023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864件次,涉及金额1.19亿元。

(三)加强风险分析预警。完成“智哨”二期系统开发,归集各部门应用事件11.7万余件,办结率97.93%。加强社会风险分析研判,共预警风险事项7538件,处置率99.8%。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社会治理形势加强分析,用好信访专报、社会治理中心月报等载体,2023年11月以来已对5类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四、关于“思想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班子会议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中心组学习计划必学清单,2023年开展专题学习8次,对人权、总体国家安全观等内容完成补学。

(二)严抓隐患整治。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建设,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全体干部、工作人员开展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完成120个网络安全漏洞修复,开展机房防火墙升级改造,提高风险防护能力。

五、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压实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三清理一规范”整治。2023年7月以来开展廉政教育6次、廉政党课2次,开展正风肃纪检查7次。

(二)防范岗位廉政风险。组织“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自查。建立编外人员教育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对热线话务员队伍、调解员队伍等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协同流转科每月开展12345(96150)热线话务员廉政教育,对一起调解员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开展通报和警示教育。

(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金华市新时代机关效能革命大会精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作风纪律建设进行部署强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通知》,对工作纪律、考勤纪律、会风会纪等加强管理,并严肃查处一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对1名党员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实走访调研。完善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工作机制,明确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分工,建立下基层调查研究问题清单,2023年10月份以来累计开展下沉走访活动3轮,通过到镇街、村社开展调查研究,共形成调研报告8篇。

(二)强化担当履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干部开展谈心谈话57人次,深入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提振干部队伍士气。在班子会议上对负面案例进行通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对担当尽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作对照检视和批评帮助。打好信访工作“翻身仗”,深入推进信访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努力争先进位,推动信访工作成绩进入金华各县市区前列。

(三)严抓干部管理。完善《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全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对全体干部开展平时考核,激励干部实干担当。修订《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流程和证件管理规定,对干部证照管理工作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

七、关于“资金资产管理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学习,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管理。开展工会换届和制度,于2023年12月对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工会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织工会干部就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学习,研究完善工会经费开支审核制度。

(二)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对固定资产盘亏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和报失等工作,已盘点出报失资产6件账面金额68950元,找回遗失设备1件账面金额2495元。举一反三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2020年7月搬迁后的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资产云”系统管理。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对3名财务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对工会经费收支加强管理,对票据缺失、白条入账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做好会员费补缴工作,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工会会员费进行补缴,累计收缴4050元并存入工会账户。针对工会财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已对工会财务经办进行谈话提醒。

八、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引领,完善《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班子会议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局(中心)被列为机关党建现场示范点培育对象。完善“义纾先锋”党建联建机制,更新联建内容4条次,召开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联席会议3次,加强“义纾先锋”服务小分队建设,加强成员交流协作,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互融互促。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6次,开展谈话谈心活动42次,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三)加强“十二分制”管理。对“十二分制”管理中记分不当的问题开展倒查并整改,完善离退休党员管理工作,对1名受处分党员在“十二分制”管理予以扣分。加强结果运用,把“十二分制”管理与五星级党员评比相结合,进一步调动党员积极性。

九、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人事工作专题学习,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管理规定,规范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

(二)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进行学习,对2020年以来调整的15人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和全面审核。积极对接整改,完成两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举一反三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自查,并严格按照规范完成一名新录用事业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下一步,信访局(社会治理中心)班子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跟踪问效,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的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紧盯整改重点和未完成销号的问题,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还在推进中的问题强化攻坚,加快整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举一反三、完善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是深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严抓源头治理能力提升,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在源头,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社会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9986007;邮寄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209室,322000;电子邮箱:1518741910@qq.com。

中共义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24年3月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