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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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3-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7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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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小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在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yw.gov.cn/art/2024/3/14/art_1229362218_55140.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 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3月2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江滨北路281号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1008办公室 邮编:322000
2.通过电邮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973558311@qq.com
联系电话:85427006
联系人:范洪峰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