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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市场领域相关条款资金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3-28 08:32

信息来源: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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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从义乌市场发展委获悉,根据我市《关于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文件精神,现开展市场领域相关条款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在4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义乌市场发展委员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本次申报旨在引导市场经营户创新创牌,提品质增效益。申报对象为在义乌市登记注册且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在市场新增经营直营商品满一年的经营户。对入驻商品市场的经营户,新增直营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增直营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商品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入驻商品市场是指在义乌市登记注册且实际在市场经营的经营户;新增是指本政策实施后新增加经营的商品,不含本政策实施前已经营的延续经营商品;直营是指由商品总公司、子公司等直接经营;中华老字号由商务部认定,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浙江老字号由浙江省商务厅认定,浙江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由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认定;满一年是指2022年1月1日后实际在市场新增经营直营商品满一年的。

符合申报的经营户需要准备专项补助(奖励)资金申请表、品牌直营佐证材料、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中华老字号、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浙江老字号、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佐证材料,在商品市场内经营商位使用权协议复印件和商品直营相关佐证材料。

义乌市场发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申报是进一步把握、顺应、引领市场高质量发展趋势,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保持市场繁荣发展的又一举措,希望符合要求的广大经营户踊跃报名。(吴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