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782MB0L59925B/2024-550304
市市场发展委
2024-03-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08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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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商企业:
现就开展2023年跨境电商保税进口奖励政策(第二、三、四季度及全年兑现企业)申报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2023年义乌市促进进口贸易发展扶持政策》第3条:支持做大跨境电商保税进口(1210)业务,在一线入区进口额与二线出区销售额比率超过80%的情况下,按货物销售额的1.5%给予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奖励,单组对应关系企业合计(一线与二线对应关系中所包含的全部二线销售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所需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2.业务情况说明(一线入区报关货物及金额,二线销售发货量、总价、客单价、货品等);
3.海关确认的一线进口数据、二线销售数据;
4.海关专用缴款书复印件(以填发日期为准);
5.申报企业完税证明,员工参保证明。
三、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于2024年3月22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提交至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市市场发展委八楼B0808办公室(不接收邮寄件)。联系电话:0579-81576913。
义乌市市场发展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