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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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市级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浙环发〔2023〕33号),我办编制了《金华市202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市级有关单位名单.pdf
32022 年各县(市、区)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表.pdf
金华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