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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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金华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金华市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义乌市中小学(含学前、职高,下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一)评选范围

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累计5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曾获选设区市(金华市)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的教师不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选名额

1.评选义乌市优秀班主任70人,并择优推荐金华市优秀班主任候选人45人。

2.25所2023年转公学校单列评选义乌市级优秀班主任10人,视推荐情况最终确定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爱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热爱班主任工作,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及体罚侵害等,认真履行《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小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中的班主任工作职责。

(四)符合任职学历要求,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能建设优良的班集体,班风学风良好,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认可。

(五)重视对班主任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研究,曾获得县(市、区)级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至少有1篇德育论文获奖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5所转公学校现任班主任申报单列评选名额的,本项条件可放宽)

(六)为保障符合金华市优秀班主任的推荐条件,有县(市、区)级以上获奖德育论文1篇及以上的优先推荐。

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德育获奖论文及其他荣誉应由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评比,民间协会、出版社、企业、社团等第三方组织的评比结果不予认定。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一)推荐办法

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由学校教师民主推荐,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前要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推荐办法如下(班级数以年报为依据):

1.高中(职高)每校推荐2人,48个班及以上可推荐3人。

2.初中每校推荐1人,36个班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

3.小学按照学校所处镇街,推荐至属地镇街教育服务中心进行区域初评。每校可推荐1人,36个班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48个班以上的可报3人。

稠城、福田、江东、稠江、佛堂等5个镇街各初评推荐5人,北苑、后宅、苏溪、廿三里、义亭等5个镇街各初评推荐4人,城西、大陈、赤岸、上溪等4个镇街各初评推荐3人。

4.幼儿园每园可推荐1人,参加属地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小学段初评,初评结果计入所在镇街推荐名额。

5.25所转公学校现任班主任申报单列名额的,每校可推荐1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可推荐2人(初中、小学各1人)。拟参评金华市优秀班主任的,应按公办学校推荐名额和推荐程序参加所在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初评。

6.民办学校。每校推荐1人参加评选(不分学段)。若推荐人选为小学段或幼儿园的,先报至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初评。

(二)推荐程序

1.高中、初中学校及25所转公学校申报单列评选名额的,推荐材料(附件1-3)电子版原稿和纸质打印稿(加盖公章)于3月7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科。

2.小学(幼儿园)由镇街教育服务中心初评。各校人选的3项材料(电子、纸质),于3月7日前报送至属地教育服务中心。

3.各镇街教育服务中心于3月8日前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将推荐材料(附件1-3)电子版原稿和打印稿(加盖服务中心公章)报送人事科,附件2应将本镇街联评推荐人员汇总一张表。

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盛剑源、王昊,电话:85399282。

附件:1.义乌市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2.义乌市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

3.佐证材料清册(班主任基本功、德育论文及荣誉等)


义乌市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