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389B/2024-553228
《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1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11 09:2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各类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工作,优化人才生活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解读
1.问: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民办和公办的小学、初中新生入学。
2.问:人才子女入学怎么安排?
答:按照父母工作或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问:子女入学怎么申请?
答: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经注册登录后,搜索“义乌i人才”,进入后选择“人才子女入学”模块。
4.1—7类人才子女选择优质民办学校就读的补助怎么申领?
答:1—7类人才子女选择优质民办学校就读的,由市教育局按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给予补助。
5.硕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技师和高级技师等高技能的人才,户籍是义乌的,可享受此政策吗?
答:这类人才由教育局按义乌户籍生安排,不再享受人才子女政策。
6.在义创业就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怎么申报?
答:在义创业就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无需在网上申请,可直接联系教育局:85410842.
7.未在义乌缴纳社保可申报人才子女入学吗?
答:不可以,人才须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个月以上(以社会养老保险到账时间认定)。
8.如何查询申报结果?
答:可登录“浙里办APP”中“义乌i人才”小程序“人才子女入学”查看办理状态,审核情况也会有短信通知。
三、解释部门
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解释人:陈文君
联系电话:0579-8543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