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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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0782471773341E/2024-552440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气象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3

义乌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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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14:51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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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义乌市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请各科室规范实施。

一、制定年度计划,科学有序推进

严格依据“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按照本计划,及时启动抽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稳步提高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施率达50%以上,切实防止多头重复检查。

二、聚焦监管质效,高效规范实施

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现场执法,应全部通过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要完善检查对象库的建设和动态管理,推动监管对象“应上尽上”平台;要将检查结果即时、准确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依法依规做好检查结果审核公示,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杜绝虚假检查。确保全年双随机抽查户次占比60%以上,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达到100%,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同时,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应用,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

三、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闭环管理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严格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做好工作衔接,确保闭环管理。

附件:义乌市气象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x.docx

义乌市气象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