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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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治医疗机构: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义乌稠州医院、义乌復元医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义乌市妇幼保健院、义乌復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二、救助资金来源和使用过程
疾病应急救助经费由卫健局统一编制预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义乌市卫生健康局、义乌市财政局、义乌市公安局、义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义乌市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义卫发〔2020〕44号)文件执行。各医疗机构在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填报过去半年度疾病应急救治统计表,上报至卫健局牵头科室,卫健局组织医疗专家、财务人员对各医疗机构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经专家组审核通过的救治经费按文件规定比例予以补助。
三、2023年经费情况
2023年疾病应急救治项目预算150万元,中期调整后预算数100万元。
2023年疾病应急救治项目执行数100万元,其中义乌市中心医院24.54万元、义乌市第二人民医院0.86万元、义乌市中医医院6.79万元、义乌稠州医院1.23万元、义乌復元医院有限公司5.44万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58.69万元,义乌天祥医疗东方医院0.21万元,义乌市妇幼保健院1.15万元,义乌復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1.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