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开目录 > 资讯要闻 > 部门动态
义乌海关:“主动披露”助企业享受守信红利

发布日期:2024-04-07 08:43

信息来源:义乌商报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近日,义乌海关办结一起义乌市道和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主动披露”作业。截至目前,义乌共有8家企业享受“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义乌市道和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查发现,由于企业内部操作人员失误,未对一批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的汽车配件进行币值换算,导致报关金额申报错误。在发现问题后,企业立即向海关递交“主动披露”报告。收到报告后,义乌海关立即核实该企业报关单、随附单据、合同、付汇单据等资料,并根据海关总署2023年第127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多亏了海关‘主动披露’政策,给予我公司主动纠错的机会,避免了行政处罚,也维护了企业的形象。”道和兴公司一位业务主管介绍,此前,义乌海关曾在国际商贸城等地召开政策宣讲会,讲解“主动披露”政策,才让企业少走了弯路,享受到了守信红利。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实施的一项容错管理模式。2023年10月,海关总署发布了《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放宽了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给予企业更多容错纠错空间,进一步激发守法诚信企业“主动披露”意愿,持续优化外贸营商环境。

《公告》发布以来,义乌海关将“主动披露”落实及政策宣讲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针对一般贸易企业、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减免税企业等不同企业常见关务风险,以召开企业宣贯会、解答企业来电咨询、上门辅导解答等方式,深入解读“主动披露”政策要点及政策利好,提高企业自查自纠的主动性,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探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吴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