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91330000147641689Y/2024-555447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商城集团

  • 成文日期:

    2024-05-1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网商服务区剩余商位、辅房招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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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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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网商服务区剩余商位/辅房招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招商对象

(一)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在互联网上进行商业活动的网商;

(二)电子商务服务商: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商及为电子商务提供配套服务的相关企业(含第三方代运营、摄影、信息技术、支付平台、物流、MCN机构等公司);

(三)有意向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业活动的传统企业;

(四)已取得网商服务区商位使用权,有增加面积需求的商位使用权人。

备注:根据《浙江中国小商品城信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对信用积分少于50分的自然人和信用等级为E类的企业,不予招商入驻。

2、入场资格认定

以资料审核为主,实地复核为辅的方式确定入场资格。

3、定位办法

根据剩余商位资源和报名审核情况,采用“成熟一家、引进一家”办法,以选择定位为主,经公司审批后完成定位交款工作。

定位办法如下:

(一)根据剩余商位分布情况和入驻主体的需求,按从事跨境商业活动网商、电子商务服务商、场内经营主体、传统企业转型网商、其他网商的先后顺序依次定位;

(二)电子商务服务商中个人或公司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有在电子商务专业展会参展的、为国内外各大电商平台第三方签约机构的,在同类主体中优先定位;

(三)网商中个人或公司曾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有在电子商务专业展会参展的、线上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上、为电子商务平台行业类目排名前三的,在同类主体中优先定位;

(四)在同类主体中,按照申请面积从大到小,依次定位。

4、商位租赁期限、商位租金、商位管理

(一)商位租赁期限:采用租赁使用形式,租赁期限为自入驻当日起至2025年4月19日,租金一次性交纳。

(二)商位租金:

1.商位基准价:300元/㎡·年;

2.辅房基准价:600元/㎡·年。

(三)商位管理:按《义乌国际商贸城商位转让转租管理规定》中定向招商商位实施管理,不得转让、转租。

5、履约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空调费

(一)履约保证金:

1.商位:3000元/个;

2.辅房:20000元/户。

(二)物业管理费:按2元/㎡·月标准计收,与商位使用费一并交纳。

(三)空调费:按市场相关规定收取。

6、须带资料

(一)服务商: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服务合同(近一年签订的合同,3份及以上)。

(二)场内经营主体: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传统企业: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一年纳税材料或近三个月银行交易流水。

(四)其他网商: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无营业执照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近一年电子商务交易记录。

7、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7日起的法定工作日;每日8:30-11:30;14:00-16:00时止。

(二)报名地点: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114号门一楼客户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057********20。

8、其他规定

(一)场内申请增加商位面积的经营主体需符合2024年续租通告维度1.0标准,且在增加商位面积后本轮租赁期内原商位使用权不得放弃。

(二)市场新入驻主体商位装修期限为7天,辅房装修期限为15天,协议期及租金自装修期结束后开始计算。

(三)装修方案与设计图纸必须事先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申报主体取得商位/辅房后,协议期内未能正常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变更使用性质的,下一轮租赁期将不予以续租,收回商位/辅房使用权。

(五)新入驻主体须注册成为Chinagoods平台会员,配合完成平台采购商邀请、产品上传、直播、交易等相关环节。

(六)不符合市场经营秩序及安全生产的企业,不予入驻。

(七)入驻主体涉及特殊商品的,按照《中国小商品城特殊商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9、其他说明

本通告由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商贸城第五分公司负责解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商贸城第五分公司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