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97919258G/2024-556409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2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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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格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 抽样数量 |
文胸、内裤 | 8件/条/套(其中备样3件/条/套) |
针织塑身内衣(调整型)、针织腹带 | 4件/条/套(其中备样2件/条/套) |
其他 | 2件/条/套(其中备样1件/条/套) |
注:如样品过小,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但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需要。 |
2 检验依据
表2 检验项目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甲醛含量 | GB/T 2912.1-2009 |
2 | pH值 | GB/T 7573-2009 |
3 |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GB33/T 17592-2011 GB/T 23344-2009 |
4 | 耐酸汗渍色牢度 | GB/T 3922-2013 |
5 | 耐碱汗渍色牢度 | GB/T 3922-2013 |
6 | 耐水色牢度 | GB/T 5713-2013 |
7 | 耐摩擦色牢度 | GB/T 3920-2008 |
9 | 耐皂洗色牢度 | GB/T 3921-2008 |
10 | 拉伸弹性回复率 | FZ/T 70006-2004 FZ/T 70006-2022 |
11 | 起毛起球 | GB/T 4802.1—2008 |
12 | 纤维含量 | FZ/T 01057.1—2007 GB/T 2910.1—2009 GB/T 2910.2—2009 GB/T 2910.3—2009 GB/T 2910.4—2009 GB/T 2910.4—2022 GB/T 2910.5—2009 GB/T 2910.17-2009 FZ/T 01112-2012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401—2010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9862—201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8878—2014 棉针织内衣
GB/T 8878—2023 针织内衣
FZ/T 73019.1-2017 针织塑身内衣 弹力型
FZ/T 73019.2-2013 针织塑身内衣 调整型
FZ/T 73022-2019 针织保暖内衣
FZ/T 73024-2014 化纤针织内衣
GB/T 22849—2014 针织T恤衫
FZ/T 73017—2014 针织家居服
FZ/T 73020—2019 针织休闲服装
FZ/T 73011-2013 针织腹带
FZ/T 73012-2017 文胸
FZ/T 73016-2013 针织保暖内衣 絮片型
FZ/T 73036-2010 吸湿发热针织内衣
FZ/T 73046-2013 一体成型文胸
FZ/T 73051-2015 热湿性能针织内衣
FZ/T 73057-2017 自由裁针织服装
FZ/T 74002-2014 运动文胸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