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11330782355345411A/2024-557418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4-05-3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31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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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根据《金华市农业农村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市农通〔2023〕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义乌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1042329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钱璟珊 联系电话:0579-89980015
附件:
附件1.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起草说明.wps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