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97919258G/2024-55519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4-05-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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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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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斌:

本局于2024年3月13日依法对你作出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义市监严决〔2024〕第15号 ),内容是:你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22)浙0782 刑758号】。2023年11月10日,本局向你邮寄送达了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听证告知书(义市监列严告〔2023〕第18号),依法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进行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举行听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将你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上述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义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  赵靓婕      联系电话:0579-85527036               

联系地址:义乌市江东街道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A座15楼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