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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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在义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义乌积极推进婴育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各项公共服务及民生实事项目。2018年获得“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称号。2019年以来先后纳入国家卫健委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中国计生协向日葵计划儿童早期发展亲子小屋建设试点、国家发改委普惠托育服务试点、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先行县试点等多个试点,率先实施儿童早期发育养育异常风险筛查,率先设立医防护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首创“出生一件事”得到国家卫健委肯定和全面推广,央视《国家记忆》频道专题摄录,相关做法写入国家《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
二、办理情况
(一)构建托育服务发展保障机制。一是制度保障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我市现已将托育服务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义乌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土地规划、报批建设、财税补贴等14项政策支持清单,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分级分类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发展。制定“向日葵亲子小屋”管理办法、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及等级评定办法、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度,完善托育服务设施设置和管理规范。三是多方借力推动托育服务持续发展。印发《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实施方案(试行)》《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对新建居住区、已建居住区、大型商贸区及产业园区配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用房规划、建设以及使用管理等作出要求。
(二)塑造托育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在全国率先打造高标准“1+14”市镇两级“医疗、预防、照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进服务直达基层,满足不同群体多样服务要求。一是打造浙中儿童医学中心。以浙大儿院及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建设区域性儿童医学中心。在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等专业指导服务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二是设立儿童健康管理分中心。整合升级原有的儿童医疗门诊和预防保健中心,拓展增加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功能,在全市14个镇街卫生院全部规范化、标准化设立“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中心设置儿童医疗区、预防保健区、婴幼照护区等功能区域,其中儿童医疗区设有门诊、中医、康复等功能,发挥儿科及中医药等特色专科优势;预防保健区在原有预防接种、儿童保健门诊基础上,配备发育筛查、视力筛查等早期筛查项目;增设婴幼儿照护区,包括养育照护小组活动、父母课堂、营养膳食厨房、体能训练等功能。
(三)扩大托育服务多元供给。一是积极推动幼儿园开设托班。先后出台《义乌市“十四五”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义乌市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实施办法》,系统谋划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向托班延伸,增加托班规模,2022年以来,我市新建公办幼儿园均延伸办托。二是加大托育服务机构培育帮扶力度。对新建住宅小区及幼儿园落实配套托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鼓励社会力量办托,引进澳洲早期发展服务品牌澳蒙、宋庆龄幼儿园等高端托育托幼品牌。连续三年将新增托位任务列入民生实事及镇街考核内容,形成了惠及本地户籍、外来建设者、少数民族和外籍婴幼儿的义乌特色托育服务体系。三是丰富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设施。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大礼堂、托幼托育机构等场所,统一配置柜具、地垫、玩教具等设施用品,设立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积极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分年龄段每月分别至少组织一次50分钟亲子游戏、育儿分享及健康宣教等互动活动,养育照护知识普及率、知晓率90%以上。
(四)提升托育服务管理质效。针对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性不足、流动性大等问题,加强紧缺型育婴管理、托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及职业技术培训,在浙江省机电技师学院、义乌国际商贸学校开设育婴专业课程。在市妇保院设立儿童早期发展指导中心及实训基地,积极开展保育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师等培训班。
三、下步打算
(一)优化普惠托育供给模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国企、社区及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推进社区托育园、单位托育设施、幼儿园托班等建设,形成多元托育服务发展格局。落地实施《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实施好《儿童早期发展活动驿站管理办法》《托育机构管理办法》《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办法》等标准细则,在全市新旧小区落实配套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就近可及、价格实惠、质量保证的托育服务,努力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二)健全托育人才培养体系。发挥“1+14”托育专业指导体系作用,“1”即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14”即14个镇街卫生院“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家庭养育指导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对托育机构负责人、保育师、育婴员等全员的技能提升、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
(三)打造医育结合发展环境。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专业优势与业务指导功能,探索建立托育机构健康指导员制度,推进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工作,根据托育机构需求和医疗机构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促进托育服务与医疗保健服务、婴幼儿健康管理、儿童早期发展、儿科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融合发展。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知识和科学育儿方法。
(四)完善托育服务监管机制。加强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完善对未备案托育机构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托育机构强化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将托育服务质量安全纳入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重点内容,加强托育机构运营过程的动态监管,全方位保障托育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