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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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代表等10位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义乌以深化“千万工程”为牵引,先后实施了旧村改造、村庄整治、异地奔小康、新社区集聚、农村有机更新等一系列举措,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专业运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规范化农村公厕全覆盖,推动农村环境焕然一新,连续五年获评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优胜县。
(一)全面实施未来乡村建设。义乌市按照13930建设体系率先启动全域未来乡村建设,根据村庄区位、功能和未来发展定位自主选择未来乡村达标村、特色村、样板村、精品村等建设目标,集成推进“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目前,缸窑、李祖、分水塘、陇头朱、倍磊、杜村、红旗、神坛等8个村已被命名为省级未来乡村,建成义乌市级未来乡村达标村199个、特色村58个、样板村21个。
(二)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形式多样的管护模式,保持村庄长效、常态干净、整洁、有序。制定实施《义乌市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乡村)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和具体操作细则,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镇(街道)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完善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督考核体系,常态化开展督查暗访,并将暗访结果、考核成绩与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和卫生保洁员、垃圾分拣员和专职监督员待遇挂钩,全力以赴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持久战”“协同战”。
(三)保障设施服务供给。制定城乡融合“义乌标准”,系统构建实施城乡融合10大体系、40项指标、8大应用场景、12项标配,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同标、公共服务同质,让广大农民共享城市文明生活。全市全面实现城乡同质供水供电、城乡同网通路通讯,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教育倍增计划”和“百园工程”让农村儿童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养老助餐服务让农村老人吃上暖心饭、放心饭,规范化村卫生室、移动诊所让村民一般病痛诊治不出村,基本形成“15分钟公共服务圈”。
(四)加快农村有机更新。列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国试点以来,全市上下形成攻坚合力,用四年时间集中开展了农房历史遗留问题和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对“一户多宅”、已拆翻建、建造层数、分家析产、面积误差等有关具体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结合农村发展实际,于2020年5月出台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实施办法(试行)》(84.5号政策),积极推进农村有机更新;2023年以84.5号政策为基础,在经过多轮讨论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各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义乌市农村有机更新“微改造”办法(试行)》,并选取3个试点村推行实施。
二、办理情况
(一)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一是开展暗访考核。把农村环境卫生纳入镇(街道)攻坚竞赛考核,每月开展垃圾分类(人居环境)、农村公厕等重点工作暗访检查。二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全市范围各村之间垃圾分类、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不平衡的问题,强化对部分工作推进较慢的行政村,特别是瘫痪村的问题整改力度,暗访检查低于70分的行政村下发考核通报要求各镇街上报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人。三是探索总结以“红梅指数”“道德银行”为载体的积分兑换制、荣辱榜制、星级文明户评选等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全市推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义乌模式。
(二)加强农村水系整治。我市把农村水系整治作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农村水系整治首次被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我市计划完成农村水系整治25公里,计划投资1.5亿元,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项目13个,涉及8个镇(街道),受益人口4.52万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护岸19.9公里,清淤2.2公里,新建滨水绿道10公里。不定期组开展服务督导,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计划9月底全面高质量完成25公里幸福河湖农村水系整治任务,真正让水‘活’起来、流域‘绿’起来、环境‘美’起来,持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满意度。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做好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完善。在坚持村庄规模、村庄规划双管控的前提下,明确微改造适用范围、条件和区块分类。根据村内现有建筑和用地规模核定情况,采取“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式,对需保留、更新区块进行局部优化建设。“微改造”需核定用地规模及一次性编制整体规划方案,科学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注重村居设计和历史文物保护,既满足村民现代生活需求,又保存村落肌理,传承历史文脉,体现义乌文化特色。同时,兼顾历史建筑保护、村庄环境治理、配套设施完善,从而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