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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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召集有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有关津贴发放情情况
一是落实养老服务人员入职奖补制度。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内专职从事养老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确定奖补标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2023年度累计发放12人合计6.52万元。切实提升护理人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意识。
二是新增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关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和《金华市民政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基本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市民〔2023〕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养老护理人员待遇水平,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出台《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义乌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办法的通知》明确,对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确认的养老服务机构中实际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行政、事业编制人员除外),按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不同等级给予每月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补助从 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二、今后工作方向
为了让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到养老服务行业,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市民政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要继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考证,提高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二要持续深入养老机构认知症专区床位建设,提高专区护理人员培训、操作技能,提高服务水平。三要及时指导协助各养老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奖补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保障养老一线工作人员即得福利待遇。四要根据上级政策及时开展相关补贴政策宣传及补贴发放的贯彻落实工作。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义乌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