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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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一)政府重视,市级层面统筹推进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于2013年开始建设,2017年启动第二轮提升完善, 在金华地区率先完成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市财政每年预算6000多万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镇街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我市养老服务规划、政策等制度建设不断推进,科学编制养老“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9〕78号)、《推进新时代义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义委发〔2020〕22号),2023年4月底审定发布《义乌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全市基本形成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镇街配合的良性工作机制。市级层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居家养老工作,加快推进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等居家养老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多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精准定位,构建“1+14+N”居家养老服务网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市以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引导,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家,全市已累计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578家,构筑起“1+14+N”居家养老服务网,各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家庭支持功能,每年为2000余人提供护理技能培训。形成多元化助餐模式,通过村居自建老年食堂、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送餐、优势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送餐、中央食堂配送餐等形式,为全市3万余名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得到社会各层级广泛好评。2020年义乌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评为全国“敬老文明号”。
(三)加强配建,优化社区资源合理利用
率先在金华地区出台《义乌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义民〔2019〕88号),明确新建住宅小区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并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积极参与土地出让和新建住宅小区设计方案评审,确保新建住宅小区100%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并无偿移交。目前10处已办证至街道名下,其余已交付的小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建设局牵头在逐步移交办证中。后续我局也会加强对各镇街的指导,充分发挥配套用房的作用,健全和完善社区养老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二、办理情况
2023年10月,国家11部委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为解决好老年人助餐这件“关键小事”,我市针对城乡地域差异,立足各村社实际,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多主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一)集体力量赋能。2023年12月底,义乌市首家由镇强村公司运营的食堂——大陈镇幸福食堂正式开张,通过“政府支持+市场运营”双轮驱动,建立“中心辐射+点线结合”配送餐模式,集居家养老服务和便民优惠快餐于一体,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同时,食堂中的后勤岗位集中面向村内的居民招聘,让他们能在提高收入的同时服务民生。截至目前,通过周边辐射及暖心餐车配送已经覆盖9个偏远山区及镇区社区,惠及400余名老年人。
(二)社区力量推进。随着城市化社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北苑街道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代表,由社区主办,“中央厨房+社区助餐点+送餐上门”的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已经在义乌广泛应用。照料中心食材由社区工人员负责采购,联系辖区内商家,成立店主志愿服务团队,不定期的为老人免费制作各地特色小吃。通过“1+2+1”模式,即一辆送餐车、二个保温盒、一支“邻里情”关爱服务队,为高龄体弱、路途较远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充分满足了各类老人的需求,赢得了广大就餐老人及子女的高度赞扬。
(三)社会力量参与。稠城街道银苑社区幸福食堂,依托辖区内的“杨三顿”快餐店,培育极具特色的赡养场景,助餐服务覆盖周边3个社区130余位老人。食堂面向社会开放,扩大用餐客户群体,增加收入来源。社区也可以利用商户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更多元化、更高质量的餐饮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需求。
三、下步计划
(一)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积极贯彻落实《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便利可及。
(二)引导公益慈善力量参与。优化为老服务慈善资金配比项目,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运营老年助餐设施、开展送餐服务,鼓励社会餐饮企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