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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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交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过斑马线进行曝光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我局采用监控抓拍、现场处罚、违法劝导等形式以提升市民守法率。同时,在早晚高峰期间在全市重要路口安排交警、志愿者、劝导员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并在江滨路宗泽路口和新科路西江路口设置曝光屏试点,对违法行为人及其违法过程进行曝光,后续将根据试点效果进一步推进曝光行动。
二、办理情况
根据《义乌市老年人出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全市各镇街选取1处以上重点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让违法行为人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
针对校园周边的交通管理,我局积极与教育局对接,联系各学校对家长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讲解交通引导基础知识,有效提升校园周边行人、非机动车的守法率。
三、下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义乌市政府无法制定关于交通违法处罚的条款。下步我局将会同镇街、社会组织、团体等共同倡导安全文明出行,通过布设综合治理站、壮大劝导员队伍、落实早晚高峰交警执勤持续发力,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的引导,提升市民出行的安全指数,构建和谐文明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公安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