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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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情况
2005年,为方便群众就近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在全市各镇(街道)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司法所内,由2-3人组成,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兼任,并由司法所长兼任站长,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以及报送法律援助统计报表等,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辖区内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专门机构,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站点管理。规范运行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工作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对工作站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细化,在醒目位置摆放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说明及诚信承诺书、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便民联系卡等文书资料,方便弱势群众及时高效维权。
(二)着力服务民生。落实“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下发《“法律援助市域内通办”政策解答指引》,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工作流程说明,要求工作站电话接听人员及值班律师熟练掌握指引内容,对符合市域内通办案件快速准确地作出解答,引导当事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浙江法律服务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可及性,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工作宣传。坚持以重点群体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弱势和特殊群体利益为出发点,开展“法律援助与你同行”“法律援助在身边”“法援惠民生”等系列活动,每年岁末年初组织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专项宣传活动,深入农民工人数多的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形成推动活动的强大声势。近三年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养老院等各类活动120余场次,现场解答咨询2500余人次,发放资料20000余份。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大力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标准,推动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人员配备、业务用房等方面达到相应标准,通过设置指示牌、席卡等方式展示法律援助工作站名称标识,运用公示栏、电子屏等渠道公示工作站工作职能、服务项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工作流程等内容,着力打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基础建设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整合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及工作力量。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便捷化法律援助需求,依托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团队及农村法律顾问团队派驻法律援助律师承接站点服务工作,实行“驻点+预约”工作模式,在固定时间驻点值班之外,其他遇有法律援助事项时进行预约办理。具体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代办法律援助申请、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及时回应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度。充分利用“三八”节、“五一”劳动节、“全国助残日”“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做大法律援助“朋友圈”“粉丝团”。充分利用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窗口服务台等醒目区域摆置法律援助服务指南等宣传折页,利用窗口公告栏、电子屏等,刊播法律援助标语、公益广告等,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成效等宣传,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遇事找法律援助,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制度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司法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