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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义乌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1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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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义乌市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相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以政企合作方式,探索跨境电商登记和监管新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1.电商经营主体快速发展。今年以来,义乌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工作为契机,持续做好电商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电商经营主体保持快速发展。截至5月27日,义乌全市电商经营主体69.43万户,其中,今年新设电商经营主体6.95万户,占新设经营主体总量的76.11%,即平均每新增1.3名“老板”中就有一名是网商“店小二”。

2.电商经营主体便捷准入。我局密切关注电商企业多店铺运营和跨平台发展的新动态,推行电商经营主体“一址多照”、电子商务秘书集群注册等一系列惠企举措,为电商经营主体创造便利的准入环境。

3.电商经营主体不断成长。义乌优化服务供给,加大资源共享,实现创业“零门槛”、“零成本”,助推生存型电商个体工商户“激活增量”。对电商个体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扶持,形成一套精准支持电商创新发展成长的政策体系。通过“点单式”对接电商需求,建立“服务零距离、护航全天候”精准服务新模式。

二、办理情况及下步计划

聚焦电商,特别是跨境电商经营主体的需求,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登记和监管模式,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供高效便捷准入服务。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解决电商经营场所资源短缺的现实困境。允许电商经营主体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允许电商经营主体实行“一址多照”、“工位号”注册;实施住所申报承诺制,免于提交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等材料。对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商企业,允许通过电子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日常办公托管,可以使用电子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办理注册登记。

2.强化企业联络人员登记。企业注册登记时,除了登记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等人员信息外,对每家企业再登记联络人员,包括记录联络人员的姓名、住所(居住地)、电话号码。企业联络人员是企业的强关联人员,其职责是协助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进行日常联系,企业联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处理企业相关投诉和日常监管。     

3.探索实行柔性监管。监管过程中,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但通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联络人员电话可以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提醒该企业在7天内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提醒期限内改正的,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因地址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办理地址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校验住所变更情况,自动审核通过,移出异常名录,无需再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现场照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相关工作的关注,欢迎继续对我市跨境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