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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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代表等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对义乌小商品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小商品做大市场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来义乌考察时提出,“小商品,大市场,不断地再造新的辉煌”,为我市小商品高质量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1.积极培育品牌企业。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依托,坚持“政府质量奖+品字标”的双引擎品牌建设体系,促进产品向品牌转变,将隐形冠军、单打冠军、专精特新等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纳入“千企创牌”品牌培育库,实施分层级动态培育管理。截至目前,累计42家次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其中省奖1家、金华市奖7家;104家企业获得“品字标”。
2.开展“标准进市场”行动。在国际商贸城开展“标准进市场”活动,2023年开展玩具、饰品、服装、袜子等小商品标准化培训47场,树立和提高经营户的标准化意识,促进小商品长期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积极推动制定团体标准和浙江制造标准,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各项标准。目前义乌企业已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9项、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300余项,浙江制造标准近百项,大大提高了标准话语权。
3.优化质量基础服务。创新打造了集浙江(义乌)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义乌市产品(商品)检验研究院、义乌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义乌市标准化研究院“四位一体”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组建品牌培育专家库,通过线上集中培训、线下实地走访、“一对一”帮扶、“质量医院”问诊等方式,实时跟进企业在制标、对标、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困难,给予专业技术指导。2023年服务企业1000余家,为企业减免检测费用200余万元。
4.维护市场公平秩序。近年来,我局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开展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针对重点区域开展线索摸排,集中查处侵权行为,同步推进宣传提醒。二是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聚焦节假日期间消费市场秩序,严查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三是紧贴直播带货、电子商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二、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你们对小商品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的相关建议,接到办件后,我局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1.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邀请专家为30余家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训,帮助企业梳理申报各级质量奖过程中的短板和不足,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答疑解惑。
2.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谋划“5·10品牌日”、质量月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宣传展示我市品牌发展成果。加强“品字标”企业品牌标识使用,进一步提高“品字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
3.着力质量人才培养。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教育、行业研讨、论坛沙龙等活动,打造质量人才学习交流、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通过质量人才的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企业质量竞争力。
三、下步计划
1.优化大质量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入学习《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落实《质量强市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多维度多方式推进质量工作,推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协同提升。
2.开展质量强镇工作。立足“世界小商品之都”定位和资源要素优势,推动城市建设和质量发展融合共进。充分挖掘区域发展特色,深耕质量、标准、品牌、技术、产业核心竞争优势,建立健全质量发展战略,推动镇街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创新,打造“一镇一品”质量标杆。
3.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光伏、无缝织造、化妆品、衬衫、饰品等行业创造性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焦行业共性问题,开展技术攻关、质量帮扶、品牌培育,培育一批行业单项冠军、龙头企业等优势企业及产业集群,助推行业质量提升及产业升级,积极争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质量品牌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