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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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环卫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收缴管理工作,2018年以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对全市垃圾处理收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开展相关成本测算,尝试重新修订垃圾处理收缴办法。在前期调研深圳等先进地区所采用“水消费系数法”的基础上,参考省内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改革试点地区经验,我局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单位共同商讨探索建立非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的差别化收费政策。
2022年9月,我局会同义乌市发改局联合下发《义乌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各镇街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要求各镇街充分利用现有网格化管理等体系,层层落实收缴责任,强化收缴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项目、收费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做到应收尽收。
二、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根据金华市相关文件要求出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细则,强化落实。具体举措如下:
(一)充分开展调研
前期我局配合发改局对环卫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开展成本监审,掌握全市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处理等各环节及生活垃圾处理费收支现状。并对各镇街、环境集团、华川垃圾焚烧发电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等,针对不同环节、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各类垃圾产生主体广泛开展垃圾量测算。
(二)加强政策解读
2022年初,上级部门开展审计工作时指出我市未及时启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非居民生活垃圾计量计费和差别化收费政策。我局在对照审计整改目标及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要求基础上,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及周边县市学习,考虑垃圾称重计量现状等因素,制定下发《义乌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三)稳步打牢基础
根据《关于金华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价格〔2023〕16号)文件精神,试行餐饮垃圾称重计量,为逐步实现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差异化探索道路。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走向精细化,提升垃圾分类成效。
三、下步计划
我市城镇区人口稠密,产业结构复杂,人员流动频繁,这对垃圾收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您提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面临较大困难”、“收费混乱现象亦值得关注”等问题也正是当前我市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工作中存在的现实困难,您提出的相关措施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予以学习借鉴,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根据《关于金华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及《金华市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实施细则编制指南》的工作要求,加快制定并出台我市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充分认识到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对照浙江省、金华市下达的任务,结合义乌实际,督促各镇街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全方位监督工作机制,出台收费实施细则,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加强指导监督
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等单位加强监督,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规范化等方面入手,强化各镇街收缴主体责任落实。尤其加大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施环节监督力度,打击乱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常态、落实长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