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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后宅8号代表建议办理意见(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6-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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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环卫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与人口流入,我市不断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目前共建设有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处理污水能力75万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日处理垃圾能力达3000吨/日;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可日处理餐厨垃圾530 吨;各镇街共设有工业垃圾分拣中心14个;完成4个畜禽养殖场和2个无害化处理中心畜牧业设施改造提升,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二、办理情况

正如您所说,农村环境保护是关系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和山区的人居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具体举措如下:

(一)完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2023年完成再生资源利用中心二期建设,新增餐厨垃圾处置能力230吨/日,新增专门收运车辆15辆。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2023年高标准完成2座中转站改造。鼓励镇街增设工业垃圾收集转运点位,方便企业转运工业垃圾,再由镇街统一收运至工业垃圾分拣中心。

(二)持续保持高压执法力度

深化部门协作,通过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专项整治打击各类破坏城乡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生态环境局办理行政案件127起。执法、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交叉检查、错时执法,保持对垃圾违规运输处置的高压态势,2023年开展各类联合执法1058次,移交违法违规车辆795辆。

(三)加大环境卫生检查频次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监管结合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攻坚竞赛、文明城市巩固提升环卫考核,2023年累计交办并整改各类农村生态环境问题1200余处,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三、下步计划

我市人口稠密,重点区域人流量大,这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您提出的“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反映出当前我们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部门相互配合,加大处罚力度,一旦查获做出严肃处理”的建议也与我们的工作方向不谋而合,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予以学习借鉴,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继续推进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处置终端与中转场所建设,制定建设计划和相关标准,切实形成与废弃物产生量相匹配、覆盖城乡的收集运输处置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

针对建议提到的有些化学原料和死猪等被丢弃在山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环保、农业、执法、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全面落实突击检查、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着力消除监管盲区与薄弱环节,形成有效震慑。

(三)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督

强化乡镇、村社两级属地责任,要求积极提供乱倒垃圾、违规排放等违法行为线索。从加强巡查监督、提升保洁质量、规范垃圾运输等方面入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尤其加大重点区域垃圾乱倾倒检查力度,提升响应速度、缩短问题整改时效,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形成常态、落实长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政府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