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11330782355345411A/2024-559250
市农业农村局
2024-06-1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1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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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于2024年5月31日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义乌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10423297@qq.com。
联系人:钱璟珊 联系电话:0579-89980015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