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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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4-06-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6-03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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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30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31日,我单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699号(财政局8006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czkjk@163.com。
联系人:赵顺威;联系电话:0579-85116097。
义乌市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