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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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会同农业农村局、派出所、街道“五水共治”办等单位,对义乌江水域开展联合执法。此次联合执法中,执法队员首次使用无人机开展水域巡查,无人机巡飞中发现义乌江阳光大桥附近有人手持钓竿,无人机飞近后判断现场人员正在钓鱼。执法队员立即锁定区域、固定证据并赶往现场查看。
经过现场检查,执法队员发现当事人使用单钩钓鱼竿、商品饵料在钓鱼,还发现禁用渔具“地笼”。执法队员立即劝止当事人,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由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渔具3套并立案调查。
利用无人机开展非现场执法,让巡查范围更广、检查更精准、执法更高效,仅用2个小时就完成辖区义乌江全段巡查,并对集中捕鱼点违法行为取证。后续,执法队员将继续利用无人机开展水域监管,保护辖区水域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