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2024-07-0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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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2023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23年,义乌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立足增添更鲜明、更厚重、更牢靠的生态底色,突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聚焦迭代升级美丽义乌新场景,纵深推进环境质量综合治理。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以AQI指数计)94.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26μg/m3,各主要指标浓度连续6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全市地表水8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100%达标,交界断面水质省考优秀;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八都水库连续五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为优秀。

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美丽浙江建设连续六年获得优秀,首获“五水共治”大禹鼎金鼎,荣获“无废城市”四星级清源杯。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1.地表水。

2023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的8个县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次/月)26个常规项目的手工监测,建有自动站断面还每天开展连续自动监测。

监测数据表明:2023年8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

2.交界断面。

2023年,对我市低田、龙潭和石斛桥3个出境断面水质开展了每天连续自动监测和每月手工监测。监测数据表明:3个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交界断面水质省考“优秀”。

图1 2022年-2023年水质断面氨氮浓度对比图

图2 2022年-2023年水质断面总磷浓度对比图

图3 2022年-2023年水质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对比图

3.饮用水。

2023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对八都水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次/月)29个项目常规监测,4次(1次/季)表3的33个优选特定项目的水质补充监测,1次109个项目的全项监测。八都水库水质达到Ⅰ类标准。

对7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29个项目(表1、表2全项)常规监测,其中巧溪水库、岩口水库、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卫星水库开展了12次(1次/月)监测,古寺水库和龙门脚水库开展了4次(1次/季)监测。7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

2023年,全年共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5天。

AQI指数≤50(优)的天数为113天,占本年度天数的30.9%;50<AQI指数≤100的天数(良)为231天,占本年度天数的63.3%;100<AQI指数≤150的天数(轻度污染)为20天,占本年度天数的5.5%;150<AQI指数≤200的天数(中度污染)为1天,占本年度天数的0.3%。

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4.2%,在全省9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9位。在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6项主要指标年均浓度连续六年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图4 2022年-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比较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5μg/m3,和2022年相比持平。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9μg/m3,和2022年相比上升7.4%。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5μg/m3,和2022年相比上升25.0%。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为0.6mg/m3,和2022年相比上升20.0%。 

臭氧(O3)90百分位浓度为144μg/m3,和2022年相比上升0.7%。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6μg/m3,和2022年相比上升8.3%。

(三)降水

2023年共采集降水样品66个,其中酸雨(pH值≤5.60)样品10个,酸雨频率10.6%,和2022年相比下降36.7个百分点。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8.1%,和2022年相比下降33.5个百分点。2023年降水pH值分布范围在5.17-7.04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5.88,和2022年相比上升0.6。

(四)声环境

1.交通噪声。2023年我市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6dB(A),和2022年相比上升0.5dB(A)。

2.区域环境噪声。2023年我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3.7dB(A),和2022年相比上升1.0dB(A)。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主要来源于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声级范围以46-50dB(A)、51-55dB(A)和56-60dB(A)为主,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7.1%、74.9%和16.4%,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7.3%、75.5%和16.1%。

3.功能区噪声。2023年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具体为:

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2.6dB(A)

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7.5dB(A)

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0.6 dB(A)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2.9dB(A)

(五)固体废物

2023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9.47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53.14万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18.8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87.14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0.33万吨。

图5 2023年各类固废占比

1.工业固体废物。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53.14万吨(含危险废物4.81万吨),综合利用量48.39万吨,处置量4.75万吨。主要工业固废种类包括炉渣、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粉煤灰、飞灰等。

表1 2023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

单位

数量

产生量

万吨

53.14

其中:危险废物

万吨

4.81

粉煤灰

万吨

8.79

炉渣

万吨

27.37

污泥

万吨

11.35

其他废物

万吨

0.82

综合利用量

万吨

48.39

处置量

万吨

4.75

2.工业危险废物。2023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共4.81万吨,处置量4.75万吨,贮存量0.08万吨,其中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2.44万吨,处置量2.43万吨,处置去向为固化后进入义乌市塔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和进入龙游超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江山市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其他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37万吨,主要为表面处理废物(电镀、酸洗、制版等行业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和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渣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转移联单制度,做到产生、收集、储运、处置全程监管。

3.医疗废物。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0.33万吨,处置量为0.33万吨,处置率100%。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4.城市生活垃圾。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87.14万吨,处置总量为87.14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集后运往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作焚烧发电或再生资源利用中心沼气发电。

5.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全市1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18.86万吨,利用处置方式为到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焚烧供热供电或建材利用,处置率100%。

6.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我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有三家,分别为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165号,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机油滤芯及含油废金属、废包装桶,经营规模5500吨/年;金华市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344号,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活性炭,经营规模10000吨/年;义乌市朵莉宝贝饰品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356号,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催化剂,经营规模2000吨/年。

三、环保工作专题

(一)坚持共富大美,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两山”创建实现新突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道路,努力构建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宽共富道路,总结提炼四大转化模式和八大典型案例,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走出了一条“生态+商贸”为主导的“两山”转化道路,为商贸型城市开展“两山”转化提供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同时获评全省生态文明体验地。

二是绿色共富走深走实。强化山海协作,义乌与莲都不断深化党建引领、低碳合作、绿色发展等多个方面合作,助力生态共富提质增效。“无废城市”建设获首批义乌市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推进减污降碳试点和“清新园区”建设,获评省级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2个,完成“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油库”等“无废细胞”创建60个,创建赤岸镇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并列入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主要做法获胡伟副省长批示肯定。

三是生物多样性成效纷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7大类34个重点项目,已完成32个项目,双江湖、植物园等2个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生态修复本底调查工作通过专家评审,共调查到物种2712 种,记录到珍稀濒危物种 88 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64 种。义乌森山小镇、海洋公园获评金华市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

四是绿色理念深入人心。成功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研学、“六五”世界环境保护日活动。依托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日”宣传活动,开展“绿水青山在义乌”摄影大赛活动,寻找义乌最美景色。发布2022年环境质量公报新闻发布会,全年向各类权威媒体刊登新闻稿140余篇次,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治标治本,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成效

一是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印发《义乌市2023年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统筹推进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减少污染天气三大攻坚战;完成VOCs源头替代34家、低效设施提升140家、复合布行业整治提升34家、砖瓦行业整治提升3家、B级绩效评级申报15家、锅炉低效设施升级改造1家等年度治气任务。加快推进“绿岛”项目,活性炭再生利用中心项目服务企业数量提升至80家,汽车集中钣喷中心项目已完成土建。有序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实现老旧柴油叉车淘汰替换新能源,注销504台,拆解343台,替换新能源111台;深化“非道码”数字化应用,完成非道联网抽测490台,查处移动源环境违法案件27起;把好机动车检验机构年审关,开展检验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责令整改36家次,停业整改5家次,暂停检测线联网16家次,全年共检测汽车25.97万辆次。

二是突出重点打赢碧水提升战。强化重点断面水质保障,针对塔下洲汛期污染强度,制定“一点一策”工作方案,建立调蓄水机制,规范涉水工程监督管理,推动上下游联动治水。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共排查河道604.8公里,排查出各类排污、排水口2325个;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排查,完善“千吨万人”划分方案,八都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获得“五连优” 。深化“污水零直排区”省级星级工业园区建设,指导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实现全面提升,成功创建为第一批浙江省星级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梳理总结水生态治理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完成省级水生态治理示范试点金华市级评估验收。

三是全面管控打赢“净土清废”保卫战。持续推进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完成调查地块数121个,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强化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防控,落实14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防治责任,督促6家企业开展地下水管控方案编制,完成塔山垃圾填埋场地下水调查,两个地下水国考点位稳定在四类水及以上。建立月度报表-固废系统-现场核查的危废固废闭环管理体系,完成18家产废企业的精密智控监控安装,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的全过程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和分级评价,督促安装温感、烟感、有毒有害报警装置,提升企业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全市危险废物填埋比降低至15%。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创建,建成投用RDF燃料棒项目,拓宽工业垃圾资源化利用渠道。

四是全力以赴打赢“噪声治理”攻坚战。统筹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噪声专项治理,制定《义乌市2023年噪声污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噪声专项检查124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39个,立案查处334起,5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投诉举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紧盯大事要事,环境质量保障取得新高度

一是聚焦亚运环境质量保障。印发实施《第19届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义乌市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统筹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无废亚运”三大攻坚行动;制定固定源、工地扬尘、秸秆焚烧、洒水保洁4个管控行动方案,建立“指令接受、任务派发、执行反馈”的工作机制,完成上级指令核查日报57件。对156家政企协商企业开展11轮“地毯式、滚动式”减排措施核查,共出动人员928人次,组织错峰企业1601家次,每日调度25家亚运会重点监管企业危废贮存情况,加大对重点断面和饮用水源巡查力度。亚运会举办期间,全市PM2.5日均浓度17μg/m3,未发生污染天气,企业危废贮存量不超过30%,未出现藻华和水质超标现象,超额完成目标。

二是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浙江论坛筹备。制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浙江论坛义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任务分工方案》,完成李祖、华川深能两个点位提升工作,联合执法等16家单位开展沿线整治提升,全力保障浙江论坛胜利召开。

三是聚焦省委巡视问题整改。紧盯省委巡视督查反馈的若干问题,建立每周会商机制,细化整改举措。先后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成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形成“源解析”报告和控源断源方案;强化生猪养殖场臭气整治,督促企业规范运行臭气治理设施、配置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利用数字化手段,实时关注厂界恶臭排放情况,目前省委巡视整改问题均已销号。

四是聚焦秸秆禁烧。制定《义乌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义乌市秸秆禁烧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层层压实责任。通过现场督查、监控巡查、镇街自查3种方式开展督查检查,14个镇街全面铺开。共出动3.8万余人,督查巡查发现并处置火点459处,镇街自查发现并处置火点2798处,立案处罚198件。

(四)狠抓除险保安,生态环境安全筑牢新防线

一是扎实推进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秉持“全域、全员、全覆盖”原则,统筹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成立行动小组,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隐患检查,共组织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会议3次,出动检查人员880余人次,检查企业367家次,发现隐患340个,完成整改340个,整改率100%。

二是纵深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工作,统筹做好环保督察工作,拓展“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工作机制,推进清单式管理,2023年新纳入清单库问题158个,录入督察在线省级标准问题20个,1个正面典型案例纳入金华市级示范榜,三季度清单管控力指数98.80,排名金华第1。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除险保安、绿剑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20余次,检查企业3800余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5起,处罚金额811余万元,查封扣押4起。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库,通过“一网通管”、“浙政钉掌上执法”等信息系统,下发双随机等各类检查任务36次,跨部门双随机占比63.9%,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扰企扰民。联合公检法部门督办重点难点案件,移送公安案件7起,其中刑事3起、行政拘留4起。

四是抓好信访处置。聚焦初信初访,提升化解质效,控降信访总量,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535件,同比下降43.2%,对突出矛盾集中攻坚,信访领导包案办理。严格规范信访工作业务,无超期、退回重办情况,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成《义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动态维护应急专家和物资,补充调整24名环境应急专家;举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联动机制。

(五)着力助企纾困,经济稳进提质打开新局面

一是落实落细“四大双千”活动。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走访服务,全局累计走访企业1380家,有效解决企业环保难题203个。召开环境管理专题讲座等培训7场600余人次,13家环保服务单位获评“义乌市环保优秀服务单位”。

二是深化环境准入改革。纵深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并获生态部环评司肯定,典型案例入选浙江生态文明建设典型经验选编。办理“多评合一”项目1个、“打捆”审批项目2个;变电工程排污许可纳入生态环境部试点,核发全国首本变电工程排污许可证。噪声污染防治列入生态环境部第一批试点,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三是助力重大项目落地。提前完成1个省“千项万亿”工程、8个金华市重大项目项目审批手续,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高质量完成正泰8GW高效电池等12个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保障排污权指标36笔,其中化学需氧量220.082吨、氨氮5.181吨、二氧化硫4.588吨、氮氧化物48.216吨,排污权出让金额合计866.39万元。

四是拓宽绿色投融资渠道。全年生态环保治理业建安投资总额3.203亿元。“乌伤水乡·印象双江”项目推荐进入国家级EOD项目库,完成农发行和工商银行的合计授信22亿元。

五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开展“五书通达”制度,依法实施减轻处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办理不予处罚案件17起,减轻处罚17起,减免金额200余万元,延期分期缴款8起,涉及金额173万元。对全市313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主动靠前,实行“事前电话提醒”、“全流程线上办理”等举措,合计服务760余次,完成信用修复7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