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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镇
2024-07-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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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上溪镇工业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JZJZC2024231GK-1
2.采购内容:义乌市上溪镇工业垃圾分拣中心运营,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617000元;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6)信用要求: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公告期限: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4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截止时间之后至开标前一日17:00前潜在投标人仍有权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详细地址: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中小企业声明函。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4: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22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上溪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9.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4:30
10.开标地点:义乌市上溪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
11.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上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卫兵 联系电话:1375790774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 义乌市春晗路111号4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华晴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15890762
质疑联系人:金灿
质疑联系方式:18758930028
报名处联系人:王梦萍 联系电话:0579-8382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