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学校体艺场馆招租工作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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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范学校体艺场馆招租工作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义乌市教育局
2024-07-2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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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进一步优化服务,规范公办中小学校体艺场馆招标行为,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义乌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令第372号)等的文件精神。
三、制定过程
2024年5月10日组织体艺场馆招租学校代表征求对公办中小学体艺场馆招租工作意见。
2024年5月15日组织非学科类辅导机构代表征求对公办中小学体艺场馆招租工作意见。
2024年5月31日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关于规范学校体艺场馆招租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4年7月2日义乌市教育局第24次党委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一)增加布点学校
增加2021年11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布义乌市第四批特色项目布点学校的通知》中布点学校。
(二)优化评标办法
由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及商务标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再抽取专家评定。
(三)增强过程公平
场馆招租已经历一轮,运营技术、服务等标准基本统一,最低评标价法可减少人为因素,有利于增强公平性。
(四)对《关于规范学校体艺场馆招租工作的若干意见》(义教办〔2019〕21号)文件进行修订。
五、适用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直属机构。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教育局计划基建财务科
联系人:叶健明 联系电话:8527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