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4-563073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通知
关于印发义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义政发〔2024〕42号
2024-07-03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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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义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义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金政发〔2024〕14号)等文件精神,更好促进消费、拉动投资、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举措。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3%、75%。
1.完成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累计建成省级未来工厂2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2家。(责任单位:经信局、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聚焦光伏、光电、化妆品、纺织、服装等市重点培育产业链,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70个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
4.推进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和灵活性改造,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全部提升为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锅炉机组,累计淘汰落后锅炉27台以上。完成电机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356台,推动老旧低功率充电桩换新15个。持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智能化升级,每年投资6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治理升级改造,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等高效治理工艺。(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发改局)
6.加快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管,推广加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促进住户意见统一,到2027年全市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0台以上。定期组织开展住宅电梯摸排,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电梯更新(升级、大修)100台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7.完成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燃气厂站更新改造1座,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更新改造8个以上。提高燃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加快燃气用户金属软管更换和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到2024年底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使用率动态保持100%。(责任单位:建设局、自规局)
8.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完善市政管网等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完成老旧市政公共扶梯更新4台以上,完成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15个以上,完成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8座以上,完成环卫车辆新能源化更新8辆以上。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万平方米以上。每年更新改造各类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70台以上。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到2027年现存易淹易涝风险点实现监测全覆盖,并逐步扩大市政排水管网监测范围,形成内涝积水监测感知一张网。(责任单位:建设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行政执法局、水务局)
9.加快应急消防领域更新改造。全力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对现有应急救援装备的性能、功能和适用性进行评估,持续推动装备更新换代,重点推广更新“高精尖专”装备。2024年底前,为1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14支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森林火灾扑救设备、抗洪抢险设备、水域救援设备、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设备和综合保障设备等5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建设局、消防救援支队)
10.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动城市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每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0辆以上,力争到2027年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5%以上,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7年全市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应急保障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新能源化比例达100%。(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新能源重载货车推广应用。(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到2027年淘汰老旧或配置国Ⅱ标准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60台(套)以上,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1800亩以上。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5个以上。(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
12.提升教育设施设备水平。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实训条件配备标准,力争到2027年所有教育部已出台教学条件标准的实训室,按规定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配备中小学实验仪器及设施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或者即将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为更新重点,更新标准化中高考考场、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数字资源中心等的设施设备,并持续推进未更新的中考考点建设项目,完善考试配套设施,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设备明显改善。提高监控存储空间,对100所在校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中小学校的重点区域监控进行存储空间升级改造,将存储时间30天及以下的监控点位升级为90天。提高校园网络覆盖质量,力争到2026年全市所有学校实现万兆到校,千兆到终端,有线网络覆盖学校所有教室、实验室、训练场地和办公室等场所,无线网络覆盖教学、办公等主要场所,满足移动教学、移动办公需求。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段“午休躺睡”等民生项目。(责任单位:教育局)
13.提升文旅设施设备水平。实施旅游景区转型提质,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积极推动剧院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完成观光车船、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化旅游设备更新投资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
14.加快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责任单位:卫健局)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义乌市儿童医院新建工程、浙大四院国保楼、中心医院三期、中心医院感染楼、康复医院迁建、义西公共卫生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卫健局)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2024年计划建设2300路视频监控感知设备,到2027年全市公共区域一类视频监控总量不少于3.7万路,重点场所覆盖率100%,设备智能化率80%以上。(责任单位:公安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实现汽车以旧换新2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3.5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17.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全市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不少于4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组织发放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家电等各类消费券,鼓励企业开展以奖促销等方式激活市场。(责任单位:商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
18.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公安局、商务局)
19.鼓励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商务局、经信局)积极推动商圈开展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作出无理由退换货承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20.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重点开展“厨卫换新”惠民工程,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激发居民装修意愿,切实提升居住品质。征集发布绿色智能家居样板间典型案例,推广柔性化生产、个性化定制、全屋定制等新模式,推动优质产品集成。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建设局、经信局、商务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到2027年完成改造60户以上。(责任单位:民政局、建设局)
三、实施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全市建成15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8万辆以上,机动车报废回收超5000辆。
21.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集散交易市场一体化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到2027年各镇街分别建成1座以上标准化分拣中心。支持回收企业依托全省统一的废旧产品设备线上回收平台开展回收。优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布局,推动回收企业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健全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联社)
22.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放宽二手车经营主体准入,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整合提升。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电动自行车等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23.发挥互联网平台渠道作用。推动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换新+回收”渠道,构建逆向物流系统,促进废旧产品循环利用。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鼓励龙头平台企业制定跨品类置换措施,促进闲置物品流通。(责任单位:商务局)
2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汽车零部件、机床、文办设备、工具刃具、专用器具等传统设备再制造。(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建设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梯次利用技术研发平台。探索开展风电、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国资办)
2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支持发展废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到2027年,全市装备制造业增加值较2023年增长28%以上,消费品工业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2%以上。
26.增强优势装备供给能力。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5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27.加快推动优质消费品规模供给。分批次发布以旧换新优质产品目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做好“金华制造优品”评优评选。(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全面推动畅销的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家装、文教体育用品以及历史经典产品等消费品企业加大生产,充分释放产能。推广“智能制造+市场拓展”模式,支持金华浙产优质消费品开拓市场。(责任单位:经信局、商务局)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项以上,获认定“浙江制造”标准4项以上,培育“双碳”认证企业2家以上。
28.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标准。支持企业参与能耗、排放等领域标准研制,加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29.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汽车、五金制品等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碳标签等标准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分局)
30.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支持企业参与再生塑料、绿色制造、智能家居、新型机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商务局)
31.强化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动企业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与服务,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市场发展委、文广旅体局)
六、保障措施
32.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持续实施生产制造方式转型样板项目计划,引导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等。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更新、电池更新等。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政策,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严格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国资办)
33.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促进汽车更新消费。支持统筹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加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力度,支持开展汽车消费券、家电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绿色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
34.优化金融支持。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争取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简化授信流程、提升业务效率,争取贷款增量扩面,促进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要求,引导银行机构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推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的经营优势,为需求主体提供设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府办、人行、金融监督局)
35.加强要素保障。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符合划拨条件的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需有偿使用的应低于同类地段同类性质的供地价格。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自规局、发改局、建设局)
36.强化创新支撑。积极组织企业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实施省、金华重大重点科技项目20项以上。提升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上海交大义乌雷达技术联合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