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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2024-07-0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7-0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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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起我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相关业务将转入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dljz.mof.gov.cn)。届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自贸区备案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终止登记”和“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等业务将通过全国平台办理。已在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注册的机构和协会用户,新平台登录信息将以短信方式通知联系人,请市会计协会、各代理记账机构在登录成功后第一时间修改密码。
注意事项:
1.我市属于自贸区,自2021年7月1日之后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需要办理“总部机构(自贸区)备案登记”。
2.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 360 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3.如未收到短信或有异常情况的,可联系市财政局会计科:85116075。
义乌市财政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