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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后宅|规范驱蚊产品销售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7-09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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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已至,随着气温升高,蚊蝇孳生,卫生用农药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辖区内卫生用农药市场秩序,把好卫生用农药经营关,保障群众生命健康,连日来,后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街道相关科室对辖区内部分商店、超市的卫生用农药产品开展专项检查。

现场,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驱蚊水、蚊香、杀虫剂、蚊香液等卫生用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号、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标签标注等相关信息,并提醒商家:“销售卫生用农药产品时,首先要注意检查产品标签、说明书,只要标有驱蚊防蚊功能,必须要标明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其次,卫生类农药必须与其他商品分柜销售,单独摆放。”

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超市、零售店、药店16家次,检查防蚊杀虫类卫生用农药产品56批次,检查情况良好。

后宅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大对防蚊杀虫类卫生用农药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经营者的知法、守法意识,及时发现查处经营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的防蚊驱蚊类卫生用农药,生产经营假、劣防蚊驱蚊类卫生用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维护好防蚊防虫类卫生用农药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执法队员温馨提示,市民在选购驱蚊防蚊类产品时,一要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 二要注意是否在质保期内;使用此类产品要注意通风,不要在密闭的房间内长时间使用,特别要注意,驱蚊防蚊产品一定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以免误食,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