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02609493F/2024-567682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义乌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司法局

  • 发文字号:

    义普办〔2024〕2号

  • 成文日期:

    2024-04-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义乌市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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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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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市机关各单位

现将《义乌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普法办公室

                                    2024430日



2024年义乌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义乌市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义乌考察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深化“义乌发展经验”,深入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为“打造典范、再造辉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确保常态长效。

(二)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工作。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与浙江”宣传月活动,扎实做好“宪法十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村社、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宣传活动,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100%全覆盖。

(三)深入开展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有关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法治义乌、平安义乌建设,广泛开展信访、调解等方面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做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加强国防法、国旗法、国徽法宣传。

(四)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盼,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做好集中性纪律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在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中强化党内法规内容。

二、大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六)广泛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纳入市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纳入年度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加大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社交平台宣传力度,通过海报、视频等推动《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进楼宇。一体融合推动《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宣传贯彻,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七)加强涉企法律宣传和服务。组织动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建专业团队,围绕企业治理结构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法治环境保障等事项,积极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深入推进“千律联万商”公益法律服务进市场活动,依托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积极开展“律护营商·法助共富”专项行动。加强《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宣传,引导公证参与企业知识产权、金融等法律服务,广泛宣传涉企公证服务降费减证、涉企执法信用修复等惠企服务政策。

(八)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调研力度,组织部门、企业、高校等开展涉外服务需求调研。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等法律服务单位、涉外法治团体和人才作用,围绕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一带一路”倡议践行等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精准提供涉外法治宣传、法治咨询等涉外法律服务。引导涉外机构研发跨境贸易、涉外知识产权、企业境外投融资等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提供法治咨询、法治体检、企业合规等“一揽子”涉企法律服务。

三、深入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九)推动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让“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报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100%全覆盖。健全乡镇(街道)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法治风险评估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基层依法行政,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干部法治素养。

(十)加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载体建设。加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培育力度,推动观测点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构建“品牌、阵地、内容、队伍”四大法治文化体系。不断总结观测点运行经验,积极参与省、市等各级观测点最佳实践案例评选活动。聚焦提升社会公众法治观念,积极制定不同领域法治素养基准通识,分业、分类、分众精细化提升不同群体法治素养,不断推动社会法治满意度提升。

(十一)大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严格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确立城镇职校等为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学校,进一步探索校警合作、校检合作、校律合作等多方联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协同教育部门抓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

四、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二)加快先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具有义乌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义乌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市场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挖掘一批法治文化产品,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和支持文艺工作者创作法治题材的文艺作品,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三)持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义乌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加强对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公园(街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的建设,加快推进义乌市级宪法公园建设项目,推动现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提升,提升法治宣传阵地的建设率、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十四)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科学整合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各类普法宣传平台资源,进一步拓宽全市普法融媒体矩阵,提升普法宣传吸引力和影响力。围绕退役军人优待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方面,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浙江·巾帼在行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开放日、助残法律“五进”活动、“浙江无欠薪”行动等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十五)创新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模式。“党建强、治理强、发展强”为目标,建立健全“主抓直管,抓乡促村”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协同,形成整体合力。规范执行“五议两公开”,搭建多元化民主协商平台,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村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抓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培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十六)加强法治骨干队伍培育。着力构建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深入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依托现有的基层站、所,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工作站。把“1+N”行动融入全省“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法治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十七)围绕基层依法治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围绕金融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反诈宣传月、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劳动争议、交通安全、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典型事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六、深入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十八)健全完善社会大普法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各级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制定报送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全年“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工作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加强对社会普法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团队的培育和指导,引导和激励各类组织、群体加入到全民普法、全民守法实践中,共同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

(十九)加大培塑普法先进典型。加强社会普法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团队培育,有效发掘本地普法工作室、公益组织、讲师团、文创企业和产品、普法项目、普法志愿(者)队等优秀项目。总结全民普法40周年经验成果,依托“最美浙江人”品牌,积极推动普法领域“最美”人物选树工作。

(二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总结“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个人,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的作用,加强交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