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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街-国贸大道连接线工程(交通部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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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荷花街-国贸大道连接线工程(交通部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荷花街-国贸大道

2.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荷花街-国贸大道连接线工程(交通部分),清单编制造价137.7284万元。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为荷花街-国贸大道施工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波形护栏、信号灯、监控抓拍、交通智能化及对应的杆件、控制箱等。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参与投标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其他:

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3.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4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或被义乌市建设局、金华市建设局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或被清退出义乌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3.5本项目采用票决推荐确定正式投标人,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推荐、定标申报资料里的业绩(若有)进行公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招标人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提请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报名资料于2024年8月 15 日——2024年8月 2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B6-806号)报名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资料工本费现金100元,出售概不退还。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报名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提供投标人2024年8月 12 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6)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号码及QQ邮箱;

注: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评标办法:现场评分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及推荐(定标)资料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投标文件及推荐(定标)资料递交地点: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杨村路300号1号楼3楼。

6.3投标文件及推荐(定标)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 27 日9 时00分。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其他

9.1开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9.2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后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在签到后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9.3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递交“推荐、定标资料”。投标人如递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推荐、定标资料”递交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具体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十章进行编制。若因投标人没有递交“推荐、定标资料”造成的未被推荐为正式投标人或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不作为废标处理,不影响最终投标和开标、评标结果,且事后投标人对开标不得提出异议。

注: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递交的,视为放弃递交。逾期未递交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杨村路300号              地    址:义乌市稠江街道总部经济园B6-806

联 系 人:周工                                   联 系 人:吴艳青

电    话:15057956999                     电    话:13868965657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