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编号:2024更公第2号
11330782002609434C/2024-568636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8-2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8 10:16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丹溪北路699号义乌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业务科;
联系号码:0579-8551681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江南四区70幢3号 | 傅小义 | 江南四区70幢3号[义乌国用(2004)字第1-129号]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面积更正为108㎡(实测面积109.28㎡,超出1.28㎡不予登记)。 |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