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097919258G/2024-56885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义乌市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 发布机构:

    义食药安委

  • 发文字号:

    义食安办〔2024〕1号

  • 成文日期:

    2024-08-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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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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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义乌“打造典范、再造辉煌”的开局之年、攻坚之年、奋进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聚焦企业所需和群众所盼,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夯实基础、靶向治理双轮驱动,全力推进“食安义乌”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建设,确保全年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

一、着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强化农兽药残源头治理。根据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污染源清单,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持续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2.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治理。对鳊鱼、大口黑鲈、鲫鱼、乌鳢、牛蛙等养殖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开展精准整治,从控密度、转方式、减用药、强监管、抓追溯、强督考等方面综合施策,全面加强种养殖和流通环节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肉类产品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全力保障我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营造肉类产品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豇豆专项整治,因地制宜推进豇豆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示范推广和培训指导。深入开展竹笋质量“保安全、促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竹笋质量安全监管,打击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竹笋产业高质量发展。

3.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推动实施餐饮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贯彻《浙江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协助做好省级地方标准《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规范》宣贯。推动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双提升,抓好学校食堂、养老助餐食堂、医疗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准入和后厨改造提升,学校食堂A级比例达30%以上养老机构食堂B级以上达60%对外经营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持证达100%。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集中治理学校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提升学校食材集中配送企业,“阳光配送”覆盖率达到20%以上,推动学校食堂进货台账无纸化。

4.严打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深入实施“铁拳”“亮剑”“药剑”行动,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查办一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严打重处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依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禁用农兽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制售病死注水注药畜禽肉制品私屠滥宰使用“地沟油”“口水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以及新型化学衍生物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走私农食产品(含冻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实践探索。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缓免刑审查制度,确保依法严格适用缓刑。

5.推进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生鲜门店动态纳管,强化生鲜门店计量器具管理和生鲜灯治理。加大网络餐饮商家监督检查,整治无实体经营门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强化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加强A级旅游景区、民航、铁路、进出口口岸等区域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可靠稳定。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飞行检查,组织化妆品网络经营“净网”专项行动,实施网络销售专项抽检。

6.抓好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全面打造阳光食品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建成省级示范性食品作坊23家,新增外卖餐饮单位“阳光厨房”350家开展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建成中小学“示范食堂”28家,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4个。组织实施“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提升食品快检准确率和靶向性创建省放心农贸市场5家。持续办好民生“药”事,加快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提质升级。

二、着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7.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行“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工作机制。根据实际优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包保工作机制。深化部门协调联动,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部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目标责任书。

8.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创新构建食品安全分类分层监管体系,按照上级食品安全分级监督检查综合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加强对生产、销售、餐饮等不同领域企业的分类指导,指导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信用报告制度。深化农安信用监管,依据信用动态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对农安信用等级高的主体给予政策上的倾斜支持。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企业专项检查。深化化妆品主体责任清单覆盖行动,探索“四位一体”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职能力体系建设。

9.深化创新示范引领。深化食安义乌”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建设。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第一视角,推进“入市第一课”辅导行动、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改革等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立足义乌食品产业实际和饮食文化,进一步发挥食品产业集群效应,培育壮大全产业链条,推动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一批“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重大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共同富裕和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

10.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制度衔接,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端规范开具和市场端收取查验相向发力的协同监管;升级优化浙农优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模块”,开展10个重点品种的全程数字化追溯管理。

三、着力强化全程监管

11.推动食品全程可溯。贯彻《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重点主体上链率达到85%以上,重点品种上链率达到90%以上,鼓励和引导重点主体自建系统与“浙食链”系统数据对接,推动生产经营者利用二维码实施追溯管理。定期公布一批履行数字化追溯义务良好的生产经营者名单。

12.推动冷链食品风险可控。健全完善冷链物流设施体系,支持推进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建设贯通食品冷链风险智控场景,抓好第三方冷库网上备案,保障冷链食品可追溯。

四、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3.提升专业监管水平。实施食品领域从业队伍培优行动,围绕食品安全专业化复合型队伍建设目标要求,探索食品安全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业培训、监管比武等活动。全面压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对农安监管人员、镇街网格员和村级协管员开展点菜式农安监管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实施基层药品规范化所建设,夯实基层药品治理。持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推动基层监管人员转变作风,切实做到监管为民。

14.提升风险预警评估水平。健全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和指挥体系,分级分类设立20家哨点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市场监管环节食品抽检量不少于450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和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不少于1批次/千人。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测抽检不少于15批次。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1件/千人。按要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以及企标备案管理工作。

15.提升基础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建设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1个以上。探索食品研究院“研发+生产”一体化准入制度改革,缩短新型研发成果上市周期,加快食品生产新技术、新成果的落地应用。加快医药创新高能级平台体系建设,推进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综合体等项目建设。

五、着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16.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加速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探索较低风险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核查”办理模式。按照统一部署构建药品“四重”增值服务链,制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增值服务管理办法。

17.助力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食品产业质量帮扶行动,形成《产业质量提升指引》、地方标准、技术规范等一系列理论性技术性成果。新增绿色食品1个、省级名优“土特产”1个。

18.推动地产食品小作坊集聚发展。进一步对全市食品小作坊开展调研,因地制宜推动新建食品小作坊集聚园2个,实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阳光化共治,并加强文旅融合、产业联动,助力地产食品高质量发展。

19.助力食品品牌赋能。持续深化品牌培育试点,对新建的省级高价值商标、地理标志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引导打造“浙江制造”品牌,积极争创省政府质量奖。推动铁皮石斛、灵芝等食药物质产业快速发展。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深化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打造“浙江好粮油”品牌。

20.助力医药产业提速增质。发挥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作用,支持更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优质项目落地。支持具备条件的中药材基地开展GAP建设。

六、着力拓展共治共享格局

21.拓展科普宣传阵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械化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百姓点检”等活动,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创新举措和重大成果,持续加强普法教育、科学知识、反食品浪费等宣传及科普基地建设,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素养。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积极建设食品安全主题公园。

22.扩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作用,常态化开展社会监督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奖励机制,积极培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吹哨人”。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暗访并做好上级暗访检查问题闭环整改

23.规范提升餐饮自律小组。规范组织建设,按标准在城区、各镇街主镇(街)区等社会餐饮集中区域组建餐饮自律小组,做到应建尽建。规范运行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检查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活动。开展效果评价,以镇街为单位每季度对辖区内各自律小组开展评价,对未达标的小组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24.妥善做好舆情管控和引导。建立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质疑,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重大敏感舆情。加强政府、企业、公众、媒体等之间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避免和减少社会恐慌。引导新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理性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