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9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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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局属单位和下属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含雇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5.涉及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或者反映有关纪检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
二、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579—85522724;
邮寄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座1610,邮编:322000;
来访地址: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座1610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直属机关纪委不受理以下群众信访事项: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违纪违规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
(二)举报内容要明确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素务必准确。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三)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