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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51348517D/2024-569932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6-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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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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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商务联发〔2024〕27号)、《金华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金消专发〔2024〕6号)文件精神,全力推动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消费规模扩大,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结合义乌实际,开展汽车与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生产、平台、销售企业在政府补贴基础上叠加企业消费券等优惠让利措施,着力形成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提升“义乌制造”产品质量,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力争2024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2.4万辆,渗透率40%;机动车报废置换量0.7万辆;家电销售额增长6%,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8%。

到2027年,全市实现汽车以旧换新2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量达到3.5万辆,渗透率达到50%以上,家电年销售量较2023年增长20%。

(一)开展汽车“换能”消费。扩大汽车消费,建设汽车循环体系,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全链条促进汽车更新消费。

1.落实国家补助政策。严格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和补贴资金发放等相关工作,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推动汽车报废更新,对报废个人名下指定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在义乌市内购置列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024年,全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配套活动5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支持二手车流通交易。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用好反向开票政策,由“经纪模式”转向“经销模式”,规范经营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优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管理,简化二手车登记手续和环节,支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和大型二手车出口企业设置登记服务站,为二手车交易、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推动二手车市场建立交易展示系统,实现一车一码、扫码看车况等功能,逐步建立健全信用记录。鼓励二手车经营企业进行短视频制作和网络直播,提升企业知名度、品牌度,扩大消费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引导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集团)

3.降低车辆持有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新能源汽车保险费率。(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义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义乌监管支局)

4.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结合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统筹布局报废车回收拆解点位,科学合理控制拆解产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经信局)

(二)推动家电“换智”消费。健全家电以旧换新循环体系。便利废旧家电回收,打通家电回收堵点,支持绿色智能低碳家电换新,鼓励企业让利换新,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5.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达到一级能效且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的家电予以补贴,可按照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单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6.发动社会协同力量。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在家电消费补贴基础上叠加企业消费券。在各类活动、媒体上予以宣传推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依托智慧商圈、步行街、商业综合体等消费载体,鼓励知名家电企业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举办智能家电、集成家电等产品推广活动。鼓励家电协会、电商平台、家电生产流通企业等联合开展绿色智能家电宣传推广,组织家电以旧换新下乡、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委)

7.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合理设置废旧家电回收网点、街道(乡、镇)中转站和区域性分拣中心。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小修小补”便民地图,方便居民查询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临时存放场所,支持生活垃圾收集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督促家电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销售给合法合规拆解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

8.提升便民服务能力。鼓励全市各类家电企业以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等服务网点。积极推进服务网络下沉乡镇、农村、社区,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开展无理由退换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依托各级消费专班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政银企联合,协调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落实细则,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强化市场秩序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合规引导,严防地方保护、违规骗补等行为。

(二)加强要素保障。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积极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加大中央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以及省级商贸和开放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级财政资金统筹优化力度,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经信部门要提升消费品生产企业“义乌制造”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类,满足居民更新换代需求,鼓励支持义乌制造优品卖全国,提高“义乌制造”市场占有率。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鼓励金融机构要优化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

(三)统筹活动促进。融合“浙里来消费·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汽车消费嘉年华”“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季”“绿色家居焕新季”等系列活动不少于3场,推动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答疑。鼓励协会、企业、平台等开展以旧换新进街区、进社区、进农村,宣传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附件:义乌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