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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义乌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义农通〔2024〕12号
2024-08-08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4-09-1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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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义乌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
义乌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和《金华市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义乌市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突出农机报废更新、农业设施大棚提升、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机制,大力促进农业领域先进设施设备应用。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机85台(套)以上。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2400亩。推进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5个。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全面排摸掌握农机报废补贴目录内的老旧农机具情况,根据上级下达报废更新任务要求,结合使用年限、排放标准、使用机况等实际,合理制定年度农机报废更新计划,统筹安排报废更新资金。持续实施好《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和《浙江省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补偿实施细则》,加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出台农机报废更新便民惠民举措,鼓励农户积极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2024年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机21台(套)。
(二)加快推进高效低耗智能农机应用。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以保障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核心,鼓励农户购置使用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加大对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机具、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具、智能农机装备等推广力度,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推进北斗定位终端、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在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的应用,全面落实好现阶段农机装备国Ⅳ排放标准。2027年全市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
(三)加快推进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全面摸排掌握现存标准、非标准农用设施大棚数量及手动卷帘设备安装数量等情况,合理制定年度建设提升计划。实施好《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补助资金对农业设施大棚建设的倾斜力度,推动新建一批标准农用钢架大棚,报废更新一批非标和老旧标准农用设施大棚为标准农用设施大棚,提升改造一批农用钢架大棚(手动卷帘设备升级为智能化、电动化卷帘设备)。2024年建设提升大棚面积500亩。
(四)加快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以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为重点,做好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重点配足配齐粮油生产耕、种、收、管、烘等机械装备,加强集中育秧中心、烘干加工、农机库房、农机维修中心等建设,拓展秸秆收储功能,确保粮油生产农事(机)服务全覆盖。2024年新建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加大内部协作、部门协同力度,按需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政策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偿)、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省级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及市级农业领域“机器换人”项目补助等政策,积极争取农业“双强”、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支持,全力推动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发挥政策明白纸、农民信箱、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的宣传作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农户主动报废更新老旧农业机械。同时,认真总结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行动阶段性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根据工作调度要求,请各镇(街)做好农业设施大棚建设统计调查,并于每月26日前报送进度统计表至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农机发展科。
附件:1.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任务清单
2.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进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