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97919258G/2024-570338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3 16:48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本单位2024年度媒体宣传推广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选定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
1.询价单位: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
2.预算总价:不超过20万元,询价报价包括货物价款、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详细项目内容见附件1报价表。
3.报价人的资格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报价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报价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到询价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4.项目要求: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中标后,报价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报价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询价报价。
5.定标办法:按符合询价要求的在设备、服务质量、信誉满足业主单位的条件下以报价最低价者得标,报价相同的由先报价者得标。一旦确认某一报价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单位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二、报名时需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与报价参与:
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9月19日16:00时之前,送至或邮寄至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1614办公室)。
联系人:金剑莱、胡珂,联系电话:0579-85529567。
四、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0日17:00,地点:义乌市宾王路378号行政7号楼A1614办公室。
义乌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