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岸镇人民政府关于《赤岸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11330782002609194H/2024-570636
赤岸镇
2024-09-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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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本镇建设项目的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程立项、工程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及工程资金管理等各项流程,根据《义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义政发【2012】53号)、《义乌市政府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市委【2014】27号)、《义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义政办发【2016】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义公管办【2020】5号)、《关于加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白头文〔2022〕55号)、《赤岸镇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赤岸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镇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的管理,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政府门户网站赤岸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赤岸镇报国东路16号,邮编:322003。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7534766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9-8577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