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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岸镇
赤镇委〔2024〕21号
2024-08-03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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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共建委,各行政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贾国庆同志任镇区区块管理岗主任,免去其财政财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玲同志任镇东区块管理岗主任,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朱国进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毛店区块管理岗主任),免去其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职务;
陈明华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便民服务岗主任),免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晶同志任财政财务办公室主任(财政总会计岗主任),免去其财政财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国洲同志任应急消防管理站站长(应急管理岗主任),免去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丁程程同志任乡村富美促进中心主任(文旅体事务岗主任),免去其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介斌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综合文字岗副主任);
王梓溪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宣传信息岗副主任);
王忠良同志任党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毛店区块管理岗副主任),免去其城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诸葛子豪同志任经济生态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统计岗副主任),免去其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傅旭波同志任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镇区区块管理岗副主任);
朱荣卫同志任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村镇建设岗副主任),免去其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银娟同志任财政财务办公室副主任(出纳岗副主任),免去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波同志任乡村富美促进中心副主任(镇区区块管理岗副主任);
免去楼洪斌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金帅同志城乡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振同志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晓旦同志城乡管理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珊珊同志应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义乌市赤岸镇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