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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0782355345411A/2024-569323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09-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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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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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重要事项公开如下: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农技推广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农村经营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新农村建设指导站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农田建设指导站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

义乌市种子和植物检疫站2023年度决算信息公开.pdf